记者17日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09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9日至8月18日分批进行。录取日程、院校安排及录取规则均已出炉。
【录取日程及院校安排】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而在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院校的录取中实施复征志愿。
1.提前单独录取:军队(含国防生、飞行员)、公安(武警)院校本科、航海类,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体育(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的小语种专业以及其他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时间为7月9日至12日。
2.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及经我省批准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其少数民族预科,7月13日至19日(7月13日至14日为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15日22时前省招办整理公布未投档满额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网〉,16日至17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信息,19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3.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及省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7月21日至27日(7月21日至22日为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23日22时前省招办整理公布未投档满额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网〉,24日至25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26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27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4.省内预科:省内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7月28日至29日。
5.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7月31日至8月6日(7月31日至8月1日为一、二志愿投档预录〈高校退清多余档案,对预录取考生预分专业〉,8月2日22时前省招办整理公布未投档满额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网〉,3日至4日考生填报复征志愿,5日收集复征志愿信息,6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6.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8月7日至8日。
7.专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及联合办学院校的专科及经我省批准进入专科第一批录取的高职院校,8月9日至13日。
8.专科第二批:高职院校、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对口高职、五年制直升班、青海警官职业学院,8月14日至18日。
【录取工作规则】
1.高等学校和省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录取时,严格遵循考生已填报学校志愿优先原则。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招生部门、高等院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考生本人也要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对完成投档程序后又申请放弃本人志愿而要求改录其他院校的,取消其改录或调剂录取资格,并将其行为记入考生本人的诚信档案;
3.复征志愿与原志愿原则相同。一本、二本、三本院校以志愿(一、二志愿)投档并预录取后,未满额的院校及专业要参加复征志愿的录取,确保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复征志愿投档录取时,招生院校不改变已按原报志愿确定为“预录取”状态考生的预录取专业,并不得退档;
4.录取程序
(1)招生院校根据在我省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数量或比例;
(2)调控组根据院校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向院校上载投档信息和考生电子档案(报名信息、体检信息、成绩信息、考生诚信记录信息、志愿信息),院校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档案;
(3)院校对拟录取考生预分专业,对预退档考生注明原因(对高分考生的退档作较详细说明),在规定时间协调退档;
(4)高等学校按时完成下载、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院校退清多余档案时间为(从正式投档时间算起):第一志愿在24小时之内,第二志愿在6小时之内,复征志愿及调剂志愿在4小时内。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招办主动与高校沟通(一次),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招办根据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书面通知有关高等院校,同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5)在招生计划的调整和录取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高等院校,以学校名义向省招办发出书面函,经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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