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上午9时10分消息 记者夏杨、孙璇,通讯员粤考宣报道:今天(27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通过省考试院发布《2009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公告》,提请考生注意。《面试公告》称:
根据高考考生志愿填报时间,省公安厅对今年公安高等院校面试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并提醒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一、报考或计划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大学和武装学院在提前批次录取时执行我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到省公安厅礼堂(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参加面试。其中,公安大学、刑事学院、武警学院等3所公安本科院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3日至4日,海警高专、铁道高专、森林高专等三所公安专科学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9日。
二、报考广东警官学院(本、专科公安专业)的省内考生,分数达到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请到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参加面试。其中,本科公安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3日至5日,专科公安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四、除广东警官学院、武警学院、海警高专外,其他院校的面试均包括体能测试。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于次日上午进行肝功能检查(或军检),请广州地区以外的考生做好在广州停留一晚的准备。
五、面试中除体检由医院收取检查费外,其他项目一律不收费。
以上面试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站(www.gdg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