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北京市2009年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6日至8月7日进行。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北京教育考试院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决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四严禁”等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规范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二是全面加强录取现场管理和对全体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依据录取工作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录取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严格责任工作制及责任追究制;四是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录取及中介招生诈骗行为,加强宣传和教育,积极避免考生和家长上当受骗;五是进一步畅通考生咨询及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为满足广大考生查询录取结果的需求,北京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10日开始,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为考生提供免费网上查询服务,录取结果将随各批次录取工作进度陆续发布。
考生还可通过声讯电话和手机定制短信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声讯电话:
自动声讯:96000169、1606789(信息费3元/分钟)
移动用户拨打:125902315(信息费1元/分钟)
手机短信:FSD+14位考生号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发送至1062220055。(信息费1.5元/条)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其他有关方式查询到的录取结果仅供参考,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学校发放到考生手中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今年将继续实行重新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在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和专科批次正式志愿录取后,相应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的相关信息将适时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及有关媒体公布,未被录取并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再按志愿录取。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考试院网站上相关工作的通知。
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7月6日 小语种、飞行专业单独录取
7月7日至9日 提前批次录取
7月10日至14日 第一批次录取
7月16日至22日 第二批次录取
7月23日至28日 第三批次录取
7月28日至31日 高职、师资单独录取
8月1日至8月7日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