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6日起,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始办理外地院校毕业生回津与进津报到、落户手续。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毕业生,2009年外地普通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落户手续从下周一起开始办理(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尚未落实单位拟落户回津和已经签约外省市单位,但外省市不接收户籍、档案关系的天津生源毕业生,报到证抬头应写“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或“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个人档案可通过机要局邮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外地毕业生要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进津申请表、学位证,天津毕业生要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办理落户编号和就业派遣手续,随后可直接到单位报到。办落户手续时,外地毕业生要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等材料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落户;天津毕业生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等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落户。
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天津生源毕业生要直接回天津办理落户手续。如果暂时还不打算就业,可携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或户籍中心落户。如果还想继续找工作,就要先办理落户手续,再到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登记求职,找到工作后,到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然后到单位报到。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邮编:300381,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就业报到手续咨询电话:23018720~23018727转202-205,档案查询:23018720~23018727转209-212。办理落户手续可以咨询市公安局户口办和各区户籍中心。户口办咨询电话:2339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