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就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进行了专门解读。据悉,平行志愿投档时,高校可根据本校公布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00%-105%之间自主确定投档比例,并按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按字母先后顺序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填报第一批本科没有被录取或没有上线,不会影响第二批本科的录取。
加分投档和降分录取如何进行?
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的外省市院校经平行志愿投档后,如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对填报过相应高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
第一批、第二批在沪招生的农林、石油、地质等院校,平行志愿录取(含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经学校提出,可在征求志愿前直接进行降分投档。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除农林、石油、地质类院校外的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的本科院校,经平行志愿、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如果仍然不足,学校提出要求,可降分投档。
高校进行专业录取时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
从目前上海高校的专业录取方式来看,一般有三种方式,即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和专业级差分。“分数优先”投档原理与“平行志愿”相似,是将该校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及院校加分),再根据考生所选的专业依次录取;“志愿优先”的方法是学校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先后,再依据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级差分”是指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后,院校在各专业志愿录取时兼顾成绩和志愿的一种录取方式。(樊丽萍 袁松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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