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督促和配合高招管理部门、高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教育部已要求各地教育监察部门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监督高校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示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落实好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监督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根据通知,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保送生、艺术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招生程序和标准公开,考生资格和结果公示。重点查处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新生入学复查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违规招生的高校,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高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
今年高考的招生问题由于重庆的“状元被曝民族造假”事件和浙江等地的“加分风波”而引起各方面空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