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科一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在本科一批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投档分即实考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12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以及第一专业的投档分和实考分动态排名;同时还提供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和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
3、7月12日8: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院校投档比例、投档人数及按院校投档比例预计投档最低分、当前报考人数;考生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各专业的计划数、预计投档线上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及预计1:1录取最低分;点击报考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校考生的分数、民族及专业志愿情况。
4、7月12日12:30时,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不得删除志愿。
5、网报志愿结束时间
7月12日13:30时:610分(投档分,下同)以上(含610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2日15:00时:550分-60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2日16:30时:500分-5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2日18:00时:其余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网报志愿结束。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本科一批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9年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9年招生章程》。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统计信息。
3、考生须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和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去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的截止时间为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该确认表的以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高校追加计划顺延录取考生的范围,是在第一次投档的比例范围内,超出部分重新在网上公开征集志愿。
2、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符合身体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院校采取按实考分数排序还是按投档分排序,请考生查看所报院校招生章程。
3、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4、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5、提倡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
6、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7、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
8、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7月12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
9、未尽事宜按《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