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征集志愿通知第8号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本科二批院校经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后,尚有部分剩余计划,现进行艺术本科二批院校最后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限为:7月23日下午17:00时左右起至7月23日20:00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文科254分,理科251分)以上,专业课全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美术类214分,器乐表演100分,声乐表演103分,音乐学116分,舞蹈表演127分(文化课文科204分,理科201分)]以上,或专业课取得校考合格证,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陆“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2009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征集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预录取”或“院校在阅”录取结果,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附表:艺术本科二批录取院校最后一次网上征集志愿招生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确保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正、安全,探索构建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衔接、与高校选拔人才相适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黑龙江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黑政办发〔2007〕8号)精神,黑龙江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高考方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拟于2009年8月上旬就《高考方案》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高考方案》研制过程、主要内容及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公开听证。
《高考方案》及说明、听证会代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黑龙江教育信息网( http://www.hlje.net)、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黑龙江普通高中考试评价网(http://www.hljkaoping.cn/eva/welcome.jsp)。
二、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个人可以自愿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推荐合适人选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代表从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市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城乡普通高中教师、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中产生。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众多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合理确定参加听证的代表,以保证听证会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即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省教育厅报名。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代表类型等有关信息,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本人对《高考方案》的基本观点和主要理由。报名截止至2009年7月31日下午5时整。联系人:董成、王日远,电话:0451-53630468,传真:0451-53638636 ,电子邮件:gaokaofangan@126.com 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附件2:关于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说明
附件3:听证会代表确定办法
附件4:听证代表报名登记表
附件5: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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