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4日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在川进行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有52所。到目前为止,全省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经公示合格的445名考生通过“自主招生”的通道被心仪高校录取。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省今年首次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考生在4月30日前填报志愿时,只能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后,经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5月10日前由县(市、区)招办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全省入选考生志愿后,按考生志愿整理出各试点高校考生名单,并在5月20日前分别寄送试点高校,试点高校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后,再于6月10日前返回省教育考试院。同时规定,在通知高考成绩之后,已经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学校志愿的考生仍可按有关要求填报其他各批次普通高校志愿。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高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省将“自主招生”的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第一批开始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已通过试点高校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在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该校要求且填报了该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给学校,供学校审录。不符合高校相关要求的考生仍有机会参加本一批次录取,这就给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增加了一次录取机会,更大程度地实现其升学愿望。
为确保招生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高校测试合格后,我省通过《招生考试报》和招生考试信息网等媒体,对在川招生高校确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进行了集中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又讯 根据目前录取的进展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决定于25日起对本科第二批(含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进行征集志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特别提醒,凡本科第二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含符合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填报志愿,具备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填报,不具备条件或网上填报有困难的考生可到当地县级招办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