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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7月31日起填报志愿 专科招生总计划增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7-29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王冠兴

    7月31日到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8月9日,专科录取正式开始。专科院校成为没有能上了本科院校考生们的最后希望,为此,山西晚报结合山西省出台的高考政策,对专科录取、填报志愿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采访总结,希望考生和家长从中能够"吃透"政策,抓住今年最后一次升学的机会。

    今年国家下达给山西省的招生计划大概是18万人

    今年国家下达给山西省的招生计划大概是18万人,比去年增加,随之山西省今年专科招生总计划也将有所增加。

    招生计划的确定,是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严格计划执行管理,高等学校在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将继续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及相关管理工作均在网上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生源计划调整是在其招生范围内,经省招生考试中心和主管部门同意,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山西省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相挂钩的任何费用。

    招生计划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未公布的计划不安排招生。招生来源计划一经公布,未经教育部、省有关部门批准不会变更。

    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志愿

    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十一个志愿栏。第八栏开始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一栏是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考生在"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中若填涂了"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学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写了"否"或不填涂,学校不再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省招考中心编印的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准确填写在志愿表上,并将所填报的院校编号和专业编号一一对应填涂在"机读志愿卡"上。考生填报的"档案袋"、"考生简明登记卡"、"机读志愿卡"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所填涂志愿为准。

    专科补报志愿是从9月11日到12日

    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安排,今年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因此会出现一些院校完不成招生计划,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若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完成招生计划有困难时,征得院校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如仍完不成计划时,经省招委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科补报志愿是从9月11日到12日,补录时间安排是9月17日到24日。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填报志愿对于考生非常重要,但是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一些考生填报志愿会出现一些失误,所以在填报专科志愿时,考生还需要注意一些填报志愿的细节。填写的项目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书写;凡需涂黑涂满的项目,一律用2B铅笔填涂。考生姓名必须填写在《机读志愿卡》的指定位置上。考生准考证号和所报的院校编号、专业编号,分别填写在有关长方格内,并用2B铅笔将相应的长方格涂黑涂满。考生填涂院校编号和专业编号必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考生将《机读志愿卡》填涂完毕后,一定仔细检查,反复核对。如发现涂写有误,必须用橡皮擦干净,再重新正确填涂。考生应对所填涂志愿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机读志愿卡》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折叠、破损或穿孔等。

    专科录取分四个批次

    专科录取与本科录取的程序基本一致,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第一批专科院校录取,第二批专科院校录取,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工作线。

    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专科学校招生与办学条件挂钩

    今年,从高考一开始,省教育厅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在安排招生计划时,要与学校的办学条件、就业率挂钩,对于办学条件趋紧和毕业生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控制和减少招生数量。对近几年来,学校投入大、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的学校,招生计划适当给予倾斜。办学时间长、办学条件好的老专科学校和毕业生就业率高的高职院校,要予以重点保证。因此,如果广大考生想报省内专科院校,一定要选择好的专科学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都要考虑。

    照顾政策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对考生命运有很大的影响,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照顾政策及加分都有明确的规定,考生和家长需要了解。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山西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的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录取后,新生的学籍要进行电子注册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院校还会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考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省招考中心。

    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考中心核准,省招考中心核准后形成相应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省招考中心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连同省招考中心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高校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主要依据

    高考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种,高校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纸介质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各科考试成绩以及各类照顾考生审核表和随机抽取的部分科目试卷。

    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采取全省统一建档后,由市级招办密封,县(市、区)招办集中保管的办法。考生被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会直接寄给考生本人,考生拿《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学校报到即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上网录取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主要是根据网上调阅的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五部分。考生在填涂各类表(卡),必须认真仔细,准确无误。考生要对其所填涂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电子档案运行状态词汇

    高考录取期间,考生在查询电子档案运行情况时经常遇见档案的几种状态:

    "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已经投档":表示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高考志愿退档常见理由

    考生为什么会被退档,到底有哪些原因?一般来说,退档的原因主要有几种情况,政审不合格、差额投档造成的退档、单科成绩不达要求退档、身体条件达不到要求退档等等。

    政审不合格

    军事类院校以及特殊专业,对于考生要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意味着不具备高考报名资格。如果考生不能详细了解院校的要求和专业限制,一旦参加高考,而被院校录取过程中发现真实情况,自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对于军事院校、警校、国防生以及某些特殊专业来说,对政审的要求就更为苛刻。即便在普通类别的高校录取中,同样也都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

    所以考生一定要在报考院校时了解清楚院校的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情况,不要弄虚作假,以免被退档,影响高考录取。

    差额投档造成的退档

    一些院校要求在投档过程中要求1:1.2投档,这样院校在所投的考生中进行选择,根据院校的选择,肯定有一些考生将被退档。当然,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还要对退档考生进行审核,审查是否院校退档理由充足,否则会与院校联系。

    身体条件达不到要求退档

    部分院校或者专业对于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的要求,可是一些考生没有了解清楚院校要求而报考了这类院校或者专业,结果就是没有考虑身体条件的限制因素而被退档。

    单科成绩不达要求退档

    高校在录取时,有的专业会对对应学科的高考单科成绩有限制,如果相应学科的分数不足,就会遭遇退档。比如,考生报考了物理专业,总分达到要求,在其他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如果物理成绩比其他同等条件的考生低,在优先录取的原则下就会被退档。尤其是那些院校要求按照1:1.2要求投挡的,院校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选取对应学科成绩高的学生。

    申请退档造成的后果

    退档是考生和家长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向院校提出申请退档的,学校可以同意。但考生被退档后立即成为"死档",不能再参加其他任何院校的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所报院校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盲目跟从,三思后行,真正做到诚信填报志愿。对已经被高等学校录取,但没有经过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认为是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禁止外省籍考生在山西省参加高考原因

    外省考生流入山西省参加高考,严重侵害了山西省考生的切身利益。对以"升学"为目的,从外省迁入山西省户籍者,一律不准在山西省报考。个别外省考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混入山西省参加高考,一经发现,要严格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山西省各批次各类本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由省招办根据统考成绩,依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扩大适当比例,分批次分别划定各批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院校录取分批次划定最低录取线。

    谨防高考招生诈骗

    近年来,山西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维护了招生秩序的公平公正。但少数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考生和家长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及程序不十分了解,谎称可以通过非正当渠道帮助考试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升学,实施诈骗。考生和家长应该通过正式渠道广泛深入地了解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掌握充分信息,消除侥幸心理,避免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家长可以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www.sxkszx.cn/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动态,掌握实时信息,及时补报志愿。如发现有不法分子进行招生诈骗活动,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另外,山西省对招生部门人员工作也进行了严格规范。针对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全体招生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全体录取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录取场所内,一律不会私客。信访接待组因工作需要可凭工作证出外接待来访群众或办理公务。如果发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今年严处三类违规人员

    考生一定要注意,有三种违规情况,可能录取时会对考生有影响。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由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同时,如果你是"高考移民"考生,肯定不会被院校录取。

    高职高专招生有倾斜

    高职高专计划的安排要与学校的办学条件相挂钩,利用计划指标和红黄牌调控的手段,要求学校合理调整中职和高职的比例。对办学条件比较差的学校,招生规模要予以控制或减少。

    对近几年来,学校投入大、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的学校,招生计划适当给予倾斜。

    办学时间长、办学条件好的老专科学校和毕业生就业率高的高职院校,要予以重点保证。除重点保证的高职院校以外的高职学校,招生计划基本维持去年的招生规模。

    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给予积极扶持,三年制高职计划要予以倾斜。继续坚持老8所本科院校以举办本科教育为主,不再举办高职教育。近几年审批的本科院校,要逐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适当压缩高职高专规模。办学条件严重超负荷的学校要控制招生规模,对被教育部出示"黄牌"的学校,原则上与2008年高职招生计划持平。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打击利用假通知书诈骗

    今年,山西省将对高考诈骗严加管理,可以说是打击的重中之重,惩罚办法也是最严厉的。

    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于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自行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以及未经省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同时,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民办、独立学院招生要备案

    往年,高校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中介诈骗也有发生,今年山西省将从严治理,通过各种措施来防范。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及项目的招生章程及广告要加强审核与监督,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及广告方可在媒体刊发并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对已公布或刊发的章程、广告,各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复核。

    山西省还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违规招生和诈骗案件及处理结果,完善招生预警制度。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

    其他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

    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院校要求外语口试的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参考。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山西省所有高校、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使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使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戏曲表演)专业山西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愿意使用的也可以使用;省内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艺术类专业招生本、专科按院校文理科批次线的65%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重点进行两项调整,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非美术类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而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录取;山西省艺术类统考结束后,将向高校提供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报名信息、成绩、位次及统考评判标准等内容的信息查询服务,为高校录取提供相关依据。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据学校要求按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招生章程》中没有特殊要求的,按专业成绩投档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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