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教育部党组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教授要上讲台”的指示要求,开始每三年一届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并决定将其列为教育部的常设行政性表彰奖励项目,每届评选出100名名师奖获奖教师,并于当年开展了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2006年进行了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2007年1月,经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被纳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并由原来每三年评选一次改为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100名获奖教师,加大了对在高等学校教学与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教师的表彰力度。
设立教学名师奖的目的,一是鼓励教授上讲台,奖励长期在本科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在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二是奖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加强工学结合、产学合作;三是通过发挥名师在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学风典范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教师站在教学第一线,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富有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从而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促进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
自2003年开展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与表彰以来,迄今为止,教育部分别在2003、2006、2007、2008年完成了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与表彰工作。2009年,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
经过地方推荐、同行专家网上评审、会议评审三个程序,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表彰人选已于八月产生。北京大学段连运等100名教师成为“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本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00名获得者中,从事普通本科教育的教师80名,从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20名。从学科分布来看,11个学科门类都有表彰人选;从学校分布来看,有43名教师来自部属高校,54名教师来自地方高校,3名教师来自军队院校。获奖教师的平均年龄为54岁,年龄最大的93岁(南开大学申泮文教授),最小的41岁;获奖教师中,女教师占22%;西部地区获奖教师占获奖总数的13%。本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有2名院士。
党的十七大做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决策,并把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上。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高素质教师队伍是高等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评选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旨在表彰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高等学校教授,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中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在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方面发挥重要带头作用的高素质“双师型”专业教师,影响和带动广大教师切实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培养高素质人才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获得“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100名教师是全国高等学校教师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劳动,无私奉献,勇于创造,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引领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创新课程教材体系和教学模式、创建合理教学梯队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不仅仅是对他们个人在人才培养工作中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高教战线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充分肯定。
各高等学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非常重视名师奖评选工作,在此基础上,分别组织了校级教学名师奖、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不断总结获奖教师经验、宣传获奖教师精神、开展向获奖教师学习的活动。实践证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更加重视教学工作,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