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市教委发出通知,要求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开展自觉抵制不良出版物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不看、不传、不制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重点整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材教辅活动。
为保证学生不受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材教辅产品的侵害,市教委希望大中小学校师生“不编写、不购买、不使用、不传播”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的教材教辅产品。学校对于校园或校园周边的图书音像等无证照经营者和游商、地摊,要及时报告属地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编写校本教材等,学校要按照教材教辅编写审定、印刷出版发行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范教材教辅材料的编写、审定和出版复制、发行工作。
另外,学校还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采购工作,防止出现教材教辅采购中的商业贿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