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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12-09  文章来源:深圳市招生办  作者:未知

各有关中学:
  为配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做好201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地区的招飞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以下简称北航飞行学院)计划在广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60名(其中理科生55名、文科生5名),学制本科4年,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定向委培学生,学生毕业后分配到南航从事飞行员工作。
  一、招生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文科和理工科)男性学生,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
  (二)年龄限制:十六至二十周岁 (按招生当年的公历八月三十一日计算), 即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身高在168厘米—186厘米;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5(环形C字表),无色盲或色弱;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无HBsAg阳性等。 
  (四)政治、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规定。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六)报考北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航空公司和空军的招飞。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校报名,并以校为单位,填写《报考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可在南航招飞网http://job.csair.com下载打印),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至12月25日。各学校于12月28日前按时将考生的报名表格及报考名册汇总送到市招生办310室。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考生可在南航招飞网自行下载打印表格,并按表格的要求填写,此表复印有效),无表不得参检。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招飞体检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体检。考生所在中学要积极配合南航招飞中心做好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对报考北航飞行学院的学生,经体检合格后,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思想、身体、学习等方面的保苗工作,确保体检合格学生报考北航飞行学院,保证招飞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检 
  招飞体检包括上站体检、高考后复检和入校后的复检。面试合格的学生,由南航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有关招生问题,各中学、考生也可直接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0-86124036 86134159 86123498  
  传真: 020-86124035 
  邮箱: zhaofei@csair.com 
  网址:http://job.csair.com 
附件:
   1、报考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2、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生名册 
   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深圳市招生办   
                            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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