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在12月20日前报名;报名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东亚讯(记者 单立国) 昨日,记者从省招生办了解到,2010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已确定。所有拟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职业对口升学及单独招生等)均须在200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进行报名。
不同类型考生报名时间不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日。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于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报名。报考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的考生于2009年12月1日至12月5日报名。
职业对口升学报名和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时间为:2010年4月5日至10日。
报名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
应届毕业生由毕业中学按在籍学生名单向当地招生办集体报名。社会考生(往届考生、补习班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考,需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民证》,经省招生办同意,在居留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高职(3+2)转段的考生,由现在就读中专职业学校负责,到学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办报名。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凭招生院校名单),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单独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也应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
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
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为了保障考生的根本利益,为了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在录取期间与考生保持有效联系,考生在填涂《报名卡》时,必须将本人真实有效的固定或移动电话号码准确填涂。
持外省籍居民身份证考生
户口迁入有时间限制
持外省籍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在我省报考条件为: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3年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迁入),并经我省普考办办理高中转入学籍手续,在我省高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会考。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
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3年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
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必须是经我省普考办办理高中转入学籍手续者才允许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
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户口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前迁入,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