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成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称号。
二、报名办法
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领取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在“兼报种类”栏内注明体育。
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不限,专业考试须到报考学校单独报名,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单独组织。
三、体育专业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
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高招办组织,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高招委监察组参加,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承办。
(二)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设区市 | 报到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赣州 | 3月31日 | 4月1日—4月4日 |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
南昌、抚州、新余 | 4月6日 | 4月7日—4月10日 | |
宜春、景德镇、鹰潭 | 4月12日 | 4月13日—4月16日 | |
吉安、九江 | 4月18日 | 4月19日—4月22日 | |
上饶、萍乡 | 4月24日 | 4月25日—4月28日 |
(三)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
(1)100米跑 (2)800米跑 (3)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个考生考试一次;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每个考生考试三次取最佳成绩。
2、专项技术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 (2)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考生考试二次取最佳成绩;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考生考试三次取最佳成绩。
(四)计分办法
身体素质成绩占百分之七十,专项技术成绩占百分之三十。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在报到时领取准考证(由省高招办统一制作)。
2、各设区市招考办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考生的管理。
3、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临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公布。
4、“三校生”体育专业考试素质项目,考生可从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专项技术考试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素质项目成绩和专项技术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
5.“三校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于4月29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报到,4月30日考试。
四、 划定体育专业合格线
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结束后,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划定专业合格线。本科(含独立学院层次)专业合格线不低于70分, 高职(专科)、“三校生”体育专业合格线不低于60分。
五、 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可以报考理工类、文史类或“三校生”类考试。
六、 录 取
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类)按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划定。
外省院校投挡办法:在提前批次录取,分别按志愿、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文化投档线(不低于文化控制分数线),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按计划数1:1.1的比例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
本省院校投档办法:在二本批次录取,设4个平行一志愿,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实行一次投档。
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层次文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类)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划定。
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投档办法:设4个平行一志愿, 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实行一次投档。
高职(专科)院校文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理工类或文史类高职(专科)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高职(专科)院校投档办法: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
“三校生”体育专业录取,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分(文化+专业)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控制分数线,依据综合分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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