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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数高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 学费未提高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0-01-30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陈璞君 蔡蕴琦 张琳

  本报讯 昨天有媒体报道北京高校今年新学年有望实行按学分制收费,记者采访了解到,其实江苏大多高校早在2007年就实行按学分制收费了,采用学分制收费方式后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学费并没提高,但如果不及格要重修的话则要另外付费。

  “我们学校早在2007年秋季就开始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的办法了。”南理工教务处张永春副处长介绍说,按学分制收费江苏在全国也算早了,但浙江、上海部分高校更早。2006年12月30日,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文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9月10日教育厅等三家又联合下文,同意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等在内的20所高校施行按学分制收费的办法。后来,南京大学、南审等9所高校成为第二批试点院校。

  按学分制收费和过去相比到底有哪些不同,学生要交的学费增加了吗?张处长解释说,和过去一年4600元不同的是,收费分两块,一部分叫专业学费,一部分叫课程学费,课程学费是统一的,每学分80块,如果这门课3个学分,就是240块;专业学费各专业有所不同,按学年来收,平均下来1100元左右。“算下来,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生应交的学费,累计起来应该是每学年4600块,四年18400元左右,但这是正常的情况,如果学生考试通不过的话,可以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不收一分钱,如果补考又没及格,则必须重修,还是按一个学分80块来收。”

  张永春认为,这对学生来说是个约束,不能无限制地重修,因为这意味着你占用了学校的资源。但反过来,如果学生提早修完学分,3年就毕业,缴费则减少,因为省了最后一年的专业学费,1100元左右。

  省教育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政策,实行学分制后,学校须给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对因特殊原因经批准需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学校可按需修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已按学制年限收取专业学费的,不再收取专业学费。

  在按学分收费推出之初,也曾引发多方争议,不过,实行3年多来,大多数学生感觉并不明显。南京大学软件学院大一丁晓刚同学告诉记者,第一学年已经预缴纳4600元学费,住宿费1200元,一学期下来没有重修的科目,费用与以前是持平的。南师大文学院李易晗同学说:“只要门门功课都过关,不担心学费上涨。” (陈璞君 蔡蕴琦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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