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南湖片区的十所高校28日签定联合办学协议。这是湖北省充分发挥和利用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和省属高校的学科专业优势,整合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拓宽人才成长渠道,提升区域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参加本次联合办学的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等十所高校。十校联合办学的原则是:在不改变各校现行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学生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的前提下,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根据协议,本轮联合办学时间2010年元月至2019年元月。十年间,十校学生可在校际间攻读辅修双学位;相互选修课程且相互承认学分;可以有组织地利用其他高校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基地;可以根据需求选派学生在校际间游学;可优先报考、录取第二学士学位;校际间可互聘教师承担普通本科生教学任务。同时,成立了由十校有关校领导组成的“联合办学指导委员会”,以保证联合办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说,武汉市南湖片区的十所高校,不仅地理位置毗邻,而且各有特色、各有所长,教学资源丰富。通过十校联合办学,必将有利于通稿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促进十校教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
当日签定的十校联合办学实施办法,对关于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课程、利用其他高校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基地工作以及互聘教师承担普通本科生教学任务等进行了详尽说明。湖北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等参加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