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今天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办法,以平安稳定为宗旨,多项政策规定均延用去年办法不变。
2010年上海将继续在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填报方式。零志愿(北大、清华),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专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志愿,仍按往年传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第一次的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上旬至5月15日;第二次的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
在考试的类别与科目上,本科考试科目仍为“3+综合+1”,高职(专科)为“3+综合”。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综合能力测试”继续分设文、理两种试卷,科目原始分为15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即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
在录取办法上,上海继续试行高中学校向有关高校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的办法,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
此外,上海将进一步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继续实行对报考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档时由市教育考试院加20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档的政策(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招生高校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而又同意降分录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继续实行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作为招生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上海市的高校招生项目比许多省市多。各种招生改革举措今年仍将继续实施。其中包括复旦、上海交大试行的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8所上海部属高校以及上海大学的“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华东师大、上海师大两校进行的招收“免费师范生”试点,以及上海市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等等。据悉,2010年,上海有24所院校开展“依法自主招生”。未被“依法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三校”生的报考和考试科目设置也与2009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