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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体育类高考首试平行志愿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3-05文章来源:东南快报作者:齐榕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方案正式出台,体育类考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将按照综合分排序。

  省教育厅规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须进行体育统考和文化考试。体育统考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项,每项满分25分,体育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须持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省高招办公布的每批考试时间的前一天到体育统考考点报名,办理参加体育统考相关手续,缴交体育考试费。

  据悉,体育统考时间、地点由省高招办于3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今年体育类专业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等二个批次。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录取时,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为: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据了解,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排序后,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栏目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栏目志愿中一旦发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各批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投档。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批准,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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