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竞赛类保送生资格名单开始对外公示,这是继“省级优秀学生名单”和“外语类保送生名单”公示后的第三批名单公示。至此,2010年具有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基本全部公示。记者注意到,2010年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中,山东考生607人榜上有名,位居全国第二。
教育部此次公示的2010年保送生资格名单共包括三类,分别是省级优秀学生名单、外语类保送生名单和竞赛类保送名单。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上榜考生最多的是广东省,为616人,其次是山东省,共607人;河南省位列第三,共有605人上公示名单;江苏省位列第四,为479人;浙江和四川紧随其后,分别是426人和404人。北京市此次共有211人上榜,天津市300人。山东省此次上公示榜单的607名考生中,包括省级优秀学生73人,外国语学校推荐220人,竞赛类获奖考生314人。这些考生一旦顺利通过公示,将可免于高考,直接被所报考高校录取。
为杜绝鱼目混珠,教育部今年加大了对保送生的公示力度,所有符合要求的保送生不仅要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各中学也需在全校对保送名单公示两周以上。只有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过的考生方能具备相应录取资格。教育部表示,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录取教育部公示的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以外的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学生。
此外,教育部今年将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等违规招生行为。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记者 徐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