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下发《关于对2010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据悉,优惠政策包括:本市生源考生可在录取时适当加分和降分投档;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等。
《通知》指出,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在向外省市普通高校投档时,如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对线下的考生,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分别给予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资格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