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高职升本科招生文化考试将于4月10日、11日进行。今年本市有近12000人报名参加考试。届时,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将分别在全市19个考区、21个考点、269个考场应考;参加高职升本科考试的考生将在全市12个考区、12个考点、156个考场应考。
春季高考和高职升本科考试是我市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的顺利实施,在今年的考试中,全市各考区将进一步强化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过程中,全市各考点将加大对监考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配备现代化反作弊工具,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将派出移动监测车,协同公安部门一起,在考点周边进行巡查,重点治理和惩处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团伙作弊和冒名顶替实施舞弊的行为。
对于作弊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其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个人电子档案,跟随考生一生,供高校或用人单位查询。
对考生在春季高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春季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春季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春季高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一是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两证一码”(本人居民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二是除日语科外,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分卷考试形式,主观性试题的答案考生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客观性试题的答案考生须使用统一配发的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填写在试卷上无效。考生须携带钢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参加考试。三是考生应提前熟悉自己参加考试的考点,确定好通往考点的路线,计算好赴考路途所需的时间。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四是禁止携带《考生须知》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无线耳机、计算器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五是考生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