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日报(吴忆红 记者 刘领 记者 靳伟摄)近日,备受家长和考生关注的201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发布,关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名、志愿填报等具体事项都做了详细规定。记者挑选了其中考生最为关注的信息,供参考。
■ 考试科目与时间确定 外语科目仍有听力
2010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各科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外语120分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150分钟。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都是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今年我省高考外语科目仍含听力考试部分,分值为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去掉听力考试的内容,对其余试题分数总分加权为满分150分(即将考生外语试卷听力考试以外试题卷面原始总分乘以150/120,加权之后的分数如果出现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数)。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进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11:30 语文、汉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17:00 外语
6月9日 9:00—11:30 朝语文、蒙语文、藏语文
■ 参加高考有户籍限制 明年开始有变化
据了解,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2010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二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往届考生辽宁省户籍若在三年以内,还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报省招考办审批。
2011年起,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全家户口(含和父母一方)从省外迁入的考生在我省报名,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要求在辽宁省高中学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对现役军人子女、因公调动人员子女、政府招商引资人员子女、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等特殊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迁入我省并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经省、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可以报名。
■ 6月15日至23日填报志愿 各科类、各批次志愿同时填报
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各科类、各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考生于填报志愿前到接纳报名的单位领取《考生志愿表》等材料。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并对打印出的志愿进行认真校对,准确无误后本人签字,不得由班主任、家长及其他人代替考生填写志愿及签名。因考生填写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填报志愿结束后,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补报或涂改志愿及调换志愿顺序。
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和B段均设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只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的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表内。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我省在普通类(文史、理工)第一批录取本科、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中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 加强考风考纪 对分数有疑意6月28日、29日可查分
为加强高考考风考纪管理,今年高考考前仍然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将手机及高科技电子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今年全省高考考点高考期间仍然全程使用电子监控录像,并将录像刻制硬盘同高考试卷一起送省。
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考生之间前后距离不得少于80厘米,左右距离不得少于100厘米,桌椅摆放必须在监控镜头覆盖的最大范围内有效利用考场空间,不得有监控死角。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今年我省将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考生高考成绩以省招考办打印并下发的成绩通知单为准,由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考生接到成绩后,认为分数有误,可于6月28日—6月29日到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高考查分手续,并缴纳手续费,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