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为:
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10.0分,且单科每门不低于50.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50.0分,且单科每门不低于40.0分;
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65.00分,且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00分;音乐类 音乐表演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35.00分,且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00分;
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05.00分,且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