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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举办2010年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5-21文章来源:陕西省教育厅作者:未知

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今年我省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宣传我省关于民办高校招生政策及管理规定,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放心上民校”活动的各项要求,在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与学生、家长及社会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为促进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0年陕西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院校
    按照有关规定,凡具有2010年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均可报名参加。
    二、咨询会内容
    (一)向社会各界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的政策规定,将“放心上民校”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参会院校向考生、家长及社会介绍学校的历史、现状、师资、设备、专业、管理、质量、就业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提供本校经省教育厅备案审查合格的招生简章等有关方面的招生信息。
    三、时间及地点
    本届招生咨询会定于2010年7月1日至3日在西安市革命公园举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应积极参加这次活动,使其成为宣传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成就、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扩大民办高校招生规模、展现民办高校风采的大会。
    (二)参会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准备宣传资料和制作展板等。提供本学校经省教育厅备案审批合格的招生简章等招生信息,客观真实地宣传学校情况,树立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良好形象。
    (三)参会院校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除大会专门安排警力进行现场管理外,各校也要组织保卫人员作好展位及周边场所的安全工作。
    (四)参会院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所有参会工作人员要衣着整齐、礼貌待客。各参会院校之间要讲团结、讲文明、讲礼貌。若发生矛盾或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大会组委会反映,妥善解决。
    五、宣传报道
    为了加强对陕西民办高等教育整体优势的推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近年来陕西民办高校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走出的特色内涵发展之路,配合本届招生咨询会的举行,省教育厅主管的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教师报》将以该报名牌栏目《教师报•考试招生专刊》为阵地,对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进行专题宣传,以权威的报道、专业的视角,确保“放心上民校”活动的有效开展。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要认真准备宣传资料,于6月15日前将本校宣传资料和图片报送《教师报》编辑部。
    六、有关情况说明
    本届招生咨询会由省教育厅主办,陕西教育报刊社承办。会议的具体安排事项和要求,由陕西教育报刊社另文通知。陕西教育报刊社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制定好实施方案,搞好会议服务,确保本届招生咨询会安全有序地举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10日
    地    点:西安市药王洞160号(省教育厅东斜对面陕西教育报刊社)205室、206室
     联系人及电话:  陈  娟           029-87338633
    宋红霞  闫少强   029-87316589
    杨  贤  张小娜   029-87331339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标签: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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