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考生关注的加分政策是否有变动?外语听力是否计入总分?高校招生共设几个录取批次?近日,省招办副主任赵树宽就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的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照顾加分项 由“8分减为5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生委员会的决定,今年高考考生照顾加分政策略有调整。在保持去年照顾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将原照顾8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调减为照顾5分。
今年高考外语听力 成绩不计入总分
今年是我省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首次高考。在考试内容与方式上和往年略有不同。今年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开始举行,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设置为“3+综合”。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外语分为英、日、俄、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300分。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其中听力30分。
外语听力成绩记入考生高考总分分步实施:2010年高考外语听力成绩不计入总分,仍按2009年外语卷面分值考试和计分,笔记时间120分钟,听力考试在笔试后进行;2011年高考外语听力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乘以10/30记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按卷面笔试成绩乘以140/120记入考生总分;2012年高考外语听力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乘以20/30记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按卷面笔试成绩乘以130/120记入总分;2013年及以后高考外语听力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记入总分。
语文、数学、综合 设置选考内容
今年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设置选考内容。其中,外语和文科综合中的政治不设选考内容。2010年及以后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需要具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普通高校根据省招办投出的档案,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录取时,普通高校可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人才需求,自主设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方面的录取标准。
志愿设置共设8个录取批次的院校志愿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在考生知分、知线、知位后,组织考生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考生按规定和要求选报学校、专业志愿。普通高校招生共设8个录取批次的院校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责任自负。
(1)提前批:
本批次为提前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军事院校本、专科,公安、司法类院校公安专业的本、专科学校及专业);体育类第一批院校;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和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设3个学校志愿。
(2)特殊招生批:
本批次为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单独招生录取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
(3)第一批:
(A段):本批次为文史类、理工类重点院校及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设5个学校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可同时填报5个“平行志愿”。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投档。
(B)段:为文史类、理工类重点院校及参加第一批次录取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古族用民族文字答卷交换指标的专业、国际合作联合办学专业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
(4)第二批:
(A段)本批次为一般本科院校(含体育类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的录取批次。设8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B段):为本科院校的中外联合办学专业和软件学院及专业。设4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5)第三批:
本批次为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含体育类专业)录取批次。设7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6)专科提前批:
本批次为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录取批次。设2个学校顺序志愿。
(7)专科批:
(A段)本批次为普通专科(高职)学校(含体育类专业)和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专科录取批次,设6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B段):为普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专业录取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
(8)独立学院(民办)专科批:
本批次为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院校(含体育类专业)录取批次。设4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投档志愿。
志愿填报 6月24日开始首次志愿填报
(1)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6日,即公布高考成绩后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范围及参加第一段录取批次的学校为:提前批、特殊招生批、第一批(A、B段)、第二批(A、B段)和第三批。
(2)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初步为:8月4日至8 月6日,只允许在第一段录取落选的考生填报。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范围及参加第二段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专科批(A、B段)和独立学院(民办)专科批。
2010年,在第一批次A段文、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和网上征集志愿的基础上,普通本科批次A段文、理科,民办本科批次文、理科,普通专科批次A段文、理科实行网上征集志愿。
特别提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省招生办将通过吉林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和征集“平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高考报名的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以及有关部门允许的网络平台登录吉林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ledu.gov.cn),在网上填报3个院校的“平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这里提醒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征集志愿的时间,以免错失填报志愿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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