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考问答(阳光946在线直播)
一、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我省2010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阳光招生为重点,以公平招生为核心,以优化服务为平台,强化管理,从严治考,继续深入实施“科学招生、阳光招生、公平招生、廉洁招生、满意招生、平稳招生、和谐招生”,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
二、今年我省高考有什么新的改革措施及规定?
(一)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单独招生试点。
(二)在第一、第二批本科高校均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三)加大资格审查力度,考生资格审查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诚信教育,考生报名、申请政策照顾和参加高考文化考试,均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时遵守考试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
(五)深化阳光招生,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开辟考生信箱栏目。
(六)加强考点、考场建设,各考点配备电子探测和屏蔽设备,各考场在醒目处悬挂电子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手表进入考场。
(七)加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
(八)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调整后的新的体检标准开展考生体检工作。
(九)体育专业考试各科目均实行电子测试办法。
(十)艺术类专业考试建立评卷教师库,加强评卷监督工作机制建设。
三、我省“阳光招生”的主要内容:
在招生工作中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执行高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始终坚持以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始终坚持以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今年工作重点是继续深化落实“八公开”的各项规定:一是招生政策公开,通过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报刊、杂志、咨询服务站多渠道宣传招生政策。二是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教育主管部门对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资格和招生章程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迁入学生和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才能正常报考或享受相关政策照顾。三是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计划编制完成后,通过出版发行《招生计划目录》向全体考生公布。招生录取过程中高校的临时增加计划必须全部在网上公布,并及时向考生征求志愿。四是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查询本人的录取信息。五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省内高校和省地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设立咨询服务站,接受考生及家长的咨询和信访举报。六是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如有重大违规事件,及时调查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七是招生收费公开,高校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各项收费必须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必须获得省级物价部门收费许可。八是招生纪律公开,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为确保阳光招生政策的有效实施,对所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制定了“六不准”纪律规定,即:不准违反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参与、协助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下达和执行情况:
各高校根据各自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给全国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省招生考试中心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等类别,分专业汇总编制全国各高校本年度在我省的《招生专业目录》,并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
在录取的各批次阶段,省招生考试中心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照相关的投档原则和规定向高校投档,如果有的高校出现不满额的情况,省招生考试中心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全部缺额计划,并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网补报志愿。
在录取期间,部分高校根据其在各省招生的生源分布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高校调整计划后在我省增加的招生计划将全部如实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相关的投档原则和规定进行投档。
五、今年我省在加强高考考风考纪建设方面将要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省、地、县三级分别成立考风考纪建设领导小组,加强考点、考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建立教育、公安、通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各类作弊行为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高考秩序和信誉。
二是大力推进网上巡查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保密室、考场网上全程巡查。从今年起,全省所有考场将在醒目处悬挂电子钟,禁止考生携带手表进入考场。各考点配备电子探测和屏蔽设备,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网监部门在高考前和考试过程中要加大网上巡查力度,有效防范和杜绝有害信息传播。无线电监测部门要出动无线电监测车对各考点进行电磁环境专项监测。
三是继续加大督考力度,省、地、县三级招生委员会要选派巡视人员加强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的巡视检查,督促考务、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实行责任制管理。对重点县仍然要加派督考力量,重点巡查。
四是严格按规定选聘、培训考务和监考人员,提高考务和监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准确掌握各种易发舞弊行为的防范和识别技能,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五是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大力开展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文明考风。进一步加强考生诚信电子档案管理,将高考中被查处的考生违规事实客观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并如实在今后的录取工作中提供给相关高校参考。
六、如何进行网上评卷的?
考生答卷按试题类型分为两类:客观题和主观试题。
客观题评卷是对考生的答题卡扫描,计算机自动识别并计分。因此要求涂点必须规范,如不能正常识别,将造成不必要的丢分。
主观题评卷是先将考生的答题卡扫描,以图像的形式存入计算机,由计算机按题进行切割,评卷时按题随机分发给不同的两位教师评阅,在互不知道对方评阅情况下,分别判分,如两个分数的差值小于所设定的差值阈值,则两个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该题的得分;如两个分数的差值大于所设定的差值阈限,则该题将分发给第三位教师评阅,若判分与前两次判分之一的差值小于所设定的差值阈限,则取其平均值为该题得分,若判分与前两次判分的差值均大于所设定的差值阈值,则该题送学科评卷组长评阅,组长所给的分数即为该题得分。
七、什么叫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怎样的?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第一、第二批次本科高校均按平行志愿填报。平行志愿就是在第一、第二批次本科招生的高校中,考生最多可填报五个平行的学校,录取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改变过去按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考生所填报的院校投放档案。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仍遇分数相同,则按考生文综或理综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遇分数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遇分数相同,则按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八、网上评卷是如何保证公正客观的?
我省招生考试机构历年来都十分重视确保网上评卷的公正客观,着重从技术和监督方面加强网上评卷工作管理。一是出台评卷教师的选聘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选聘符合条件的评卷教师。二是根据网上评卷的流程和特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评卷质量监控体系。三是按照教育部制定的评分参考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制定各学科的评分细则。四是制定严格的评卷数据的安全保密规定,每天评卷工作结束,当天的评卷数据必须用光盘备份异地保存。五是加强对评卷场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评卷场评卷教师、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纪律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并佩证上岗。六是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卷工作实行24小时全程监督。
九、高校招生的录取程序是怎样的?
(一)按照教育部批准下达的全国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省招生考试中心按文、理、体、艺科类、专业分别汇总编制为本年度的《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知分、知位、知线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填报自己喜欢的高校和专业。在去年的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省一本、二本的志愿均按平行志愿填报。
(三)录取工作开始后,按录取的批次,根据考生的位次和志愿,按规定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送考生电子档案。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
(四)招生高校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档、退档、审录等工作程序,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高校审阅档案后,在拟退档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上,必须注明退档原因,省招生考试中心要认真审查高校的退档原因,如果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和原则录取,省招生考试中心将不允许高校退档,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
(六)每一批次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规定投档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院校,省招生考试中心将及时在网站上公布缺额院校名称、专业及缺额人数,并在网上征求填报志愿。接着进入下一轮投档、阅档、退档、审录的工作循环。直到本批次高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七)院校预录取后,必须经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录取方为生效。
十、填报平行志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合理搭配平行志愿。在同一批次的一组平行志愿中,院校的搭配非常重要,既不要全部填报热门学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冷门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分数、兴趣爱好、身体条件等,在有可能被录取的学校中填报2-3个热门学校,填报2-3个冷门的学校,一旦热门学校投不进去,还有冷门的学校保底。
二是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学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前面。尽管是平行志愿,但还是有先后顺序的,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如果你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有三所学校满足投档条件,那么你的档案就会投到三所学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
三是5个平行志愿院校填报前后顺序,可采用以下策略:前边“冲一冲”、中间“稳一稳”、后边“保一保”的策略。
十一、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有什么条件?哪些人员不能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上述条件,并符合《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的规定》(黔招委[2007]22号)的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十二、有我省户籍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应如何报名参加高考?
有我省户籍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考生须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并在当地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十三、对迁入我省的外省学生报名参加高考有什么限制规定?
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的外省学生,必须填写《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生高等学校考生资格审查表》,按照《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考学校资格审查的规定》(黔招委〔2007〕22号)的具体要求,通过逐级审查,公示无异议,获得“正常报考”资格的,可报考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经过审查,作出“限制报考”结论的,只能报考省内外独立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
十四、今年考生政策照顾资格审查工作有什么新特点?
一是由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计生委、省台办、省侨办、省体育局、省科协共同出台了《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办法》(黔招委〔20105〕号);二是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组织管理相关审查工作;三是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考生如想申报获取政策照顾资格,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经逐级审查,签字、盖章后由省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并将资格审查表进行电子扫描,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五是经审查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要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贵州省招生报》、考生就读学校和当地县级招生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要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公示中有疑义的考生,各级招生监察办要认真核实,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政策照顾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是什么?
申报获取享受政策照顾项目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按照申报的政策照顾项目认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照顾资格审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届考生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当地县级招生办,往届考生由本人在其高考报名地县级招生办申报。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十六、准考证的使用要注意哪些问题?
领取准考证时应检查密码的密封漆,如果已经脱落,应向当地县级招生部门反映,并申请重设密码。密码在使用前请不要刮开,以免泄露。如果准考证不慎遗失,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招生办申请补办,并重新设置密码。
十七、平行志愿的优越性是什么?
平行志愿主要有以下优越性:
一是提高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录取的可能性,志愿的满意率会有所提高。
二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性会有所降低,减少高分考生的落选。
三是高校录取“断档”和“大小年”的现象会有所缓和,生源的分布会比较均衡。
四是实行平行志愿相对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和风险性,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有利于院校招收到更优质的生源,更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当然,平行志愿也存在风险:
一是志愿填报过高不能投档风险。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都落空。
二是投档数大于计划数的退档的风险。由于投档数是按计划数的105%左右投档,如果录取过程中院校没有增加招生计划,那么已投档的考生中将有超过5%的考生存在退档的风险。
三是不服从专业调剂和其他原因带来的退档风险。考生档案被投到所填报的某所院校后,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调剂,或由于身体等其它原因不符合学校录取要求,则有可能被退档。
十八、通过哪些渠道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一)已经录取的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录取结果。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szk.com,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及密码查询招生录取信息。
(二)招生录取期间,省、地、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省内高校都设立了咨询、信访工作站,省招生考试中心在考生录取后24小时内把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发送到各地级招生机构,再由各地级招生机构分发到县级招生办,考生可到当地咨询接待点查询。
(三)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查询省外其它高校的录取情况。
十九、对已录取而未入学的考生,有什么制约机制?
对高等学校已按考生志愿录取而未入学的考生,下年度高考报名时将上一年度已经被录取的情况如实记录在该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在录取过程中将向此信息向相关高校提供,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二十、怎样识别非法中介招生?
近年来,非法中介招生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假借高校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军校地方招生等名义进行招生诈骗。
(二)装扮冒充认识招生机构人员、高校招生人员诈骗钱财。
(三)称其有内部指标、机动指标、高校自主招生指标等进行诈骗招生。
(四)以“打点关系”为名骗取考生家长的信任,把考生正常的录取说成是所谓帮忙的结果,大肆索取好处费。
(五)利用当前高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故意混淆成人教育、高等自学考试、网络远程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把考生介绍到无招生计划甚至无办学资质的所谓名牌大学从中敛财。
(六)打着某高校或几所高校联合办学的幌子进行非法招生。
(七)举办所谓志愿填报“专家”指导培训班、研讨会等高价兜售门票。
考生、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非法广告宣传或轻易将准考证号和密码交给他人,发现不法分子的招生诈骗活动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以免上当受骗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十一、网上报名结束后发现信息填报有误应当如何更正?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发现个人信息有误,应当持准考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招生办申请,由县级招生办报地区招生办审核同意,经地区招生办报省招考中心审核同意后修改。考生信息修改的各个环节,各级招生监察部门要进行监督。由于修改程序较复杂,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所填信息,尽量避免信息填报有误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