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合肥警备区了解到,招考委和省军区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对2010年我省军队(含武警)院校招生、国防生招生进行了详细安排。据了解,今年共有24所解放军院校、11所武警院校计划在我省招收780名新生,全国共有49所高等院校(多数是国家部属和省属的重点高校)计划在我省招收国防生318名。和去年相比,今年军校和国防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和政策基本上和去年差不多,没有出现重大性的调整。
针对广大考生在报考中出现的问题和疑问以及报考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记者昨天专门采访了合肥警备区政治部主任郑兆礼大校(以下简称郑),现以问答的形式整理如下。
问: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郑:有意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2.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3.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且结论均为合格。
问: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的报考流程具体是哪些?
郑:有意向的考生需要经过政治考核、志愿填报、查看达线情况、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和投档录取等六个录取步骤。(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详见下表)
问:军校生和国防生的待遇如何?
郑: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大学本科毕业学员,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构成,目前标准为10000元/年)。国防生毕业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根据军队需要统一分配。到部队报到任职后,享受同职级(衔)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
问: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应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郑:广大考生应该注意三个问题:1.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不影响正常志愿的录取,军校和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正常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军校和国防生院校志愿,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不必担心其后批次的录取工作。但本人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有色盲、色弱,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肢体缺陷等问题的考生,以及超龄、历届生等均不得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2.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均无计划外招生。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面向社会公布(以《报考指导》为准),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和“计划外招生”。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录取,不存在高考前“预录”或8月底后“补录”。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地方大学生,不是现役军人,录取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广大考生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招生主管部门举报,切不可心存侥幸,以免上当受骗。3.招生院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军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工作由省军区集中统一组织。
省军区还公布相关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551—4361226(政审、面试、体检期间)、16887801(录取期间),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电咨询。(杨赛君、孟令生、丁秀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