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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安政法院校报考办法出台 面试26日开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6-12文章来源:扬子晚报作者:张琳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公安政法院校(专业)招生办法。 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 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 米(报考江苏警官学院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考生应在4.9以上,文科类考生应在4.8以上(江苏警官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所有专业应在4.7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不需参加体能测试,但需参加院校组织的军检。

  面试、体能测试6月26日开始

  凡拟报考公安、政法院校(专业)且高考成绩达到有关分数线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体检和面试6月26日开始。如考生报考多所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或公安现役院校,则只需参加一次体能测试或军检,但仍需参加各招生院校的面试。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政审结论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总结论为不合格。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日至6日期间,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对合格考生进行公示。

  公安政法院校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提前批次录取。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一本省控线,其它本科院校(专业)执行二本省控线,专科院校(专业)执行省提前专科工作线。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院校要求的考生,在不超过120%范围内提出调档比例,并对进档考生按照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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