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8日专电 (驻京记者王乐)记者今天从卫生部了解到,卫生部将联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从2010年起连续3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据了解,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3年制专科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岗位。培养工作主要由举办医学教育的地方高等学校承担,可举办农村班,也可将免费医学生纳入普通班。免费医学生经过5年或3年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据悉,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对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免费医学生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保留于原户籍所在地,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国家分三年为中西部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一名拟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其中2010年招收5000名免费医学生),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优先用于免费医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据悉,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培训,并完成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毕业后按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本省(区、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