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决定建立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这项考试对学生究竟有些什么影响呢?
具备毕业考试功能
上海市教委明确指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有毕业考试的功能,作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是否达标的标准,考试成绩一般以卷面成绩60分为合格线。在试行阶段,试题难度系数若不稳定,则合格线可以适当调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将替代现有相关科目的毕业考试。缺考学生可申请参加下一年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或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应科目的毕业考试。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组织相应科目的毕业考试。学校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合格”成绩再分四等第
由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为兼顾各类高校招生的要求,水平考试“合格”的成绩再分为A、B、C、D等四个等第,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等约占25%,其余为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