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在宁夏设立业务受理点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区教育对外交流,促进留学市场的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批复意见,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委托,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作为宁夏地区唯一的业务受理点,向学校和学生推荐国际教育交流合作项目,接受学生出国留学咨询和报名业务。
办公地点:自治区教育厅南楼五楼588房间(新华东街67号)
联系电话(传真):0951-6036993
联 系 人:王老师 13895679222 陈老师 13709577522
附件:高中学生留学项目简介(直接到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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