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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局长郑万发就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7-08文章来源:海南省考试局作者:未知

  一年一度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就要开始了,今年我省录取工作是怎样进行的?平行志愿是怎么调档的?填报志愿应注意些什么?带着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省考试局局长郑万发。

  记 者: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什么时间开始?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什么时间公布?考生什么时间填报志愿?各批院校什么时间录取?

  郑局长: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划线、填报志愿和录取继续实行“分时段划线、分批次填报志愿、分批次录取”的办法。我们已经在6月27日划定并公布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文史、理工和体育类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也公布了在《填报志愿指南》一书中列有招生计划(第21页至25页)的艺术类本科学校填报志愿的文化成绩资格线和专科提前批文史、理工类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艺术类本科学校各类别的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前划定并公布。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了当批志愿后录取前划定,并在我们考试局网站公布。今年我省各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时间安排已经在我们考试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在我局网站查看。

  记 者:去年我省推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否成功?取得哪些好的效果?今年是否要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郑局长:去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首次推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并且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主要体现在:一是采取了大步走的办法,我们除了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多数学校仍按传统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外,其它各批次全部首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这相对其它省份来说,我们的步子迈的是比较大的;二是平行志愿的方案制订的比较细致,也比较科学、合理,也便于规范操作;三是宣传工作力度大,使考生较好地了解和掌握了这一录取模式的改革要点,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改革工作;四是准备工作比较充分,特别在与高校的联系,争取录取院校的支持与配合方面做得比较主动和及时,因此,在模拟投档阶段与高校的沟通、协调比较畅通和顺利。

  去年我省首次推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所取得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第一,有效地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体现了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第二提高了上线考生的录取率,大幅度减少了考生的落选率,特别是保证了高分考生按志愿录取的有效率和满意度;第三,给考生和录取院校提供了较大的相互选择的空间,有效地解决了过去经常出现的考生报考“扎堆”,学校录取“断档”,同一所学校录取考生分数落差过大等问题;第四,通过平行志愿模拟投档办法,加强了与高校的有效联系,让高校能充分了解报考生源情况,追加投放招生计划,为考生创造了更多的入学机会。

  今年,教育部决定在2009年全国16个省(市、区)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试点上,又新增加了河南、陕西、广东、天津、重庆、西藏6个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模式改革。我省今年将继续实施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的改革,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平行志愿》宣传手册,并上网查询“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资料,了解这一模式改革的有关知识和规定,准确把握好自己报考的志愿,配合与支持我们的招生录取工作。

  记 者:一些考生和家长还不太了解我省各科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请您介绍一下。

  郑局长:我省今年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含对口招生类)以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学校(不含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和学校其投档程序和办法如下。

  1.文史类、理工类和对口招生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对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且报考学校的应投档数尚未满额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它志愿就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3)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海南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当批没有被投档和已投档但被学校退档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4)海南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补充投档。

  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档均只进行一轮,一轮投档后仍缺档的学校不再进行第二轮投档。

  2.体育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体育类的投档安排在理工类投档之前进行。

  (2)对投档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它体育类学校志愿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4)体育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理工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5)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

  3.艺术(文)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艺术(文)类的投档安排在文史类投档之前进行。

  (2)对投档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根据排序,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它志愿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4)按艺术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文史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5)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

  以上各科类的本科学校,对于征集志愿结束后尚未完成计划且还有生源以及个别增加少量计划的学校(不含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本省学校),我局在投档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有志愿(指原报的平行志愿和补报的征集志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4.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在招生学校同批次的其它平行志愿投档后,对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分数线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及考生的投档成绩、所报考的预科志愿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2)当招生学校生源不足时,在同批分数线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中,进行征集志愿和补充投档。

  (3)经补充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学校,民族班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4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原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档案;民族预科班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原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档案;

  (4)经降分投档生源仍不足的,在同批线上给学校再补充投原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档案。

  5.特殊类型考生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在招生学校所属批次的生源分布统计期间,我省将已公示且投档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分数线(或分数要求)的特殊类型考生(即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名单及考生的投档成绩提供给招生学校,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投档考生名单,我省根据学校确认的考生名单在当批正式投档前给学校投档,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

  记 者: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该怎么投档?

  郑局长: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下我们按如下排序规则进行投档。

  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2.当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仍相同时,按高考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3.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4.当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并依照单科高考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其中:

  文史类的单科顺序是: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的单科顺序是: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5.艺术类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史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6.“对口招生”类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当语文成绩仍相同时,按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

  关于平行志愿的相关解释和宣传,请考生阅读我们今年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中的第1至第11页,考生也可以阅读我省去年制作的关于《解读平行志愿》的PPS稿,以便进一步了解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相关问题。

  记 者:实行梯度志愿的批次和学校是怎样投档的?

  郑局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含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学校,今年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我局根据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向招生学校投同批线上考生的档案。按规定须进行面试的学校,我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志愿顺序和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投档。按规定不需进行面试的学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在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投档。

  本批分两轮给学校投档。

  第一轮: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二轮:对于经第一轮投档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不同志愿顺序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投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缺一补一的办法给学校补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

  对于经前两轮投档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海南省考试局将与招生学校协商,通过调整不同科类之间的招生计划或适当降分等办法来补充生源。

  对于不作分省计划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招生的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以及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其它“单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取得“单考”学校专业合格资格考生的高考卷面成绩提供给“单考”学校,由“单考”学校自主确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在7月10日录取时,我省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在一个轮次将考生的档案投给“单考”学校,由学校通过网上办理录取手续。

  记 者:对取得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投档成绩有什么要求?

  郑局长: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我省可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在试点高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内(不低于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于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投档成绩低于试点高校投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我省划定的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试点高校在向我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录取。

  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的考生,我省可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在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且满足试点高校对入选考生所确定的相应录取分数要求的,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的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可自行确定对考生投档成绩的要求,并由试点高校在向我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录取。

  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招生学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本科专业投档成绩需达到我省划定的本科二批文史或理工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成绩需达到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批文史或理工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如招生院校向我省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我省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记 者:不少考生和家长还不了解录取工作是怎样进行的,请您介绍一下好吗?

  郑局长:好的。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进行远程异地录取的。中国电信网作为我省远程异地录取的备用网络。录取场设在我们考试局的办公大楼内。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录取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和省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录取领导小组下设投档组、网络信息管理组、录取检查组、计划审核组、纪检监督组、后勤秘书组、保卫组、信访组和网络安全组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录取的有关具体工作。各高校的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第一,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我局在向高等学校正式投档前,先对各学校的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计划数、投档人数、投档最高分、投档最低分以及投档考生的成绩、志愿等信息)进行统计,并提供给各有关高等学校(也就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工作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第二,各有关高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

  第三,按高校反馈的不超过1:1.05的投档比例给学校正式投档。

  第四,各高校在规定的时间下载我们考试局投档的信息,进行网上阅档。

  第五,高校阅档后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信息上载给录审员。

  第六,录审员审查高校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信息,经审查认为学校提交的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合理就批准退档,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录取系统“提交”给我们分管录审工作的领导审批。

  第七,领导审核录审员提交的院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录取结束”。

  第八,高校按照我们批准录取的考生名单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我们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盖章后寄发给录取学校。

  这里还需有几点说明:

  一是如果高校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反馈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1:1.05的投档比例给各高等学校正式投档。如果高校要求按1:1投档,我们就按高校要求的比例投档。如果高校要求的投档比例超过1:1.05,则高校必须要增加超出比例投档的计划。

  二是如果录审员在审查高校上载的预退档信息时,认为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或理由不充分的,要在网上与高校交互协商,经协商高校仍然坚持退档的,录审员向高校发“复议书”,再次提请高校慎重考虑考生的退档问题,这时如果高校还坚持退档意见,录审员在收到高校“复议回复书”后,给予办理退档手续,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

  三是如果高校经过平行志愿的投档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则在网上公布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专业及缺档数,组织考生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征集志愿,给高校补充投档。

  四是实行梯度志愿的学校不进行模拟投档。

  记 者:在录取过程中,当我省的录取规定与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不一致时怎么办?

  郑局长: 在录取过程中,当我省的录取规定与高等学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不一致时,以高等学校的录取规则作为录取的依据。当高等学校的录取规则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时,则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记 者: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获取哪些状态信息?

  郑局长: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登录我们考试局网站,通过“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门户站”查询到录取信息。录取信息有4种状态,“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和“录取”。如果考生的电子档案还没有投给报考学校,则考生查询到的录取状态是“自由可投”;如果考试局已经把考生的电子档案投给了报考学校,则考生查询到的录取状态是“已经投档”;如果录取状态显示为“院校在阅”,说明报考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如果考生已经被报考学校录取,在查询界面上就会显示所录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记 者:考生在录取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郑局长:在录取期间考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按时、按要求填报志愿,不要错过报志愿的时间,错过了时间,就错过了录取的机会。

  第二,要经常登录我们考试局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地了解有关划线、征集志愿等通知,了解填报志愿的参考信息。

  第三,在本人还没有被高校录取的期间,最好不要外出,要保持在电子档案中记录的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高校和招生部门在有特殊情况时与考生联系。

  记 者: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郑局长:一是根据自己的投档成绩,参考各高校去年在我省的投档成绩,综合分析后合理定位,填报与自己投档成绩相匹配的招生学校。在这里请考生注意,我们在《填报志愿指南》一书中提供的“最低分”是前三年本科一批、二批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而学校实际录取的分数一般会比最低投档分高。请考生通过多种途径详细了解报考学校在我省录取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分,力争将志愿的目标定在合适的录取分数范围。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是“我能上什么学校”,而不是“我想上什么学校”。

  二是6个平行志愿之间也要有一定的梯度。平行志愿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在同一时间投档时考生的每个志愿都有被检索和投档的机会,但检索志愿时是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来进行的,因此,平行志愿也需要梯度,只是这个梯度比以往的梯度志愿要平缓一些。希望考生报志愿时不管怎么“冲”,总要有“稳”“保”的学校,切忌不顾个人的成绩一路“冲”到底,一所学校投不了档,其它学校也因投档满额而无法投档。

  三是注意学校和专业之间的有效搭配,优先选择专业的考生不妨把学校的层次降低一些,这样在所报考的学校中才会占有分数优势,录取到满意的专业;优先选择学校的考生,不妨避开热门专业且多填报专业志愿,最好服从报考学校的专业调剂,这样被录取的机会就会大一些。在这里我们还要提醒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就要承担有可能被录取到不喜欢的专业的风险。

  四是根据专业的体检要求和自己的体检结果,避开受限的专业,尽量不选不宜就读的专业。

  五是注意报考专业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

  六是上网查阅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认真研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

  七是不喜欢的学校和专业不要勉强,否则一旦并被报考学校录取,就不能要求退档而转录到其它学校。

  记 者:考生对自已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时到哪里去询问?

  郑局长: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生部门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我局负责给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高等学校负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因此,考生如果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或者是被高校退档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报考学校询问。

  记 者:我省为什么给艺术类单考学校提供的是考生的高考卷面原始成绩而不是标准分数呢?

  郑局长: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单考本科学校是面向全国招生的,目前全国仅有我们一个省采用标准分数,如果我们给高校提供标准分数的话,高校不便于将我省考生的高考成绩与其它省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对比,所以各高校都要求我们提供考生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数。如果学校要求我们提供考生的标准分数,我们也积极配合,只要有利于考生的录取,我们会尽力为高校做好服务工作。

  记 者:想复读的考生,明年高考时还需要再参加基础会考吗?

  郑局长:基础会考成绩在高考当年有效,如果考生感到今年的高考成绩不理想,想明年

  再参加高考的话,明年还需要再参加一次基础会考。

  记 者: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是否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郑局长:被香港各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就不能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被澳门各高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考生可以同时被澳门高校和内地高校录取,到哪所学校就读由考生自主选择。

  记 者: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是否也要带到录取学校?

  郑局长: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不用带到高校。为了便于考生毕业后在内地就业,我们建议考生把档案拿到档案托管单位去保管。

  记 者:听说给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投档时是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投档依据,是这样吗?

  郑局长:是的。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对这两所学校我省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投档,投档成绩不含基础会考成绩和照顾加分。

  记 者:有人说认识考试局的人就可以知道填报志愿的动态信息,这是真的吗?

  郑局长:为了方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堵塞而影响考生填报志愿,我们为考生提供了多台的服务器让考生选用。同时为了让考生放心,消除考生和家长的疑虑,在各个环节为考生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我们对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考生的志愿信息存入到服务器以后,加密系统自动将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代码转换成不同于原填报代码的随机码,而且不同考生报考相同的学校所显示的代码也不同。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服务器查看考生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即使是进入服务器查看也只能看到考生所填报的随机代码,无法了解考生的真实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我们在严格的监督措施下,下载考生的志愿信息(密码口令由3人分段管理),并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解码、备份存档,任何人在填报志愿结束后都不能更改考生的志愿信息。因此,我们考试局的工作人员不管是谁,都不可能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希望考生不要听信传言,或抱有侥幸心里,期待获得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等到最后时刻才报志愿,这样有可能等到最后网络会发生堵塞而耽误填报志愿。

  记 者:我省今年在录取期间还在海南电视台第四频道进行新闻发布吗?

  郑局长:是的。高考的新闻发布是我们落实“阳光招生”的重要方式,这几年我省在录取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也得到了大家的好评。所以,今年我们还会与往年一样,在每批次录取结束后通过海南电视台第4频道发布当批录取的动态信息,具体时间是:第一次新闻发布时间:7月9日,第二次新闻发布时间:7月14日,第三次新闻发布时间:7月19日,第四次新闻发布时间:7月29日,第五次新闻发布时间:8月7日,第六次新闻发布时间:8月15日,第七次新闻发布时间:8月22日。

  记 者:最近,录取工作还没开始,一些考生就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这是咋回事呀?

  郑局长:这显然是不对头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是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任何招生单位未经教育部的批准都不能脱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组织录取工作,更不能违反录取程序给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教育部今年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4号)中明确指出:“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严禁高校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 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须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记 者:有人传言花钱可以买指标,可以降分点名录取,这可能吗?

  郑局长: 当然不可能。教育部今年要求地方各级招生管理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所有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 “六不准”纪律要求,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军事院校以各种名义招收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我们考试局在今年的录取工作中,会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录取规定、要求,不接受任何学校没有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达的招生计划;不接受高校降低录取标准点名录取考生的要求。所有的招生计划都按录取分数要求、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程序进行投档。考生一经录取不能要求转录。在此,我们也提醒考生和家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招生骗子的谎称,以为花钱就可以降分点名录取,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我省今年的报考人数比去年减少、招生计划比去年增多、按计划录取率比去年提高,只要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报好志愿,八成的考生都可以有书读。否则,既损失了钱财,也耽误了正常的录取。

  记 者:教育部今年继续推行“阳光工程”,我省在阳光招生和为考生服务方面有哪些

  举措?

  郑局长: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拓宽“阳光工程”的广度,延伸“阳光工程”的深度,丰富“阳光工程”的内涵。在“六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示力度,增加公示内容。继续通过编印的《报考指南》公开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通过《填报志愿指南》公开招生计划;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公示保送生的录取名单和取得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名单,各类考生享受政策加分资格和省外就读生的不限报资格;根据录取的进程,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各批次、各科类各录取学校的计划数和最低投档分数;在当批次填报志愿时公布符合当批次录取资格考生成绩分布表;每天多次公布考生的录取状态信息;每天通过《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当天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各批次录取后期,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名单及专业,组织考生在网上征集志愿。

  今年,我们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进一步优化对考生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考生争取更多的读书机会,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向高校输送更多的人才,让考生和社会对招生录取工作更加满意。我们将加强信访工作,多渠道为考生提供信访服务;与往年一样通过报名系统为考生提供“大学校友”的联络平台,方便考生结伴入学;在录取现场设立了热线咨询电话(号码是0898-65853852)和举报电话(号码是0898-65854237),同时,还在海口汽车东站对面的铁道温泉宾馆设立了信访接待站;另外,考生还可以登录我们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咨询。总之,我们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今年的录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服务考生融入到招生录取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切实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

  记 者:今年我省将如何加强录取管理

  郑局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为了做好录取工作,让人民满意,我省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4号),进一步严格录取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进行。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监厅函〔2010〕7号 )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展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的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申诉的渠道和办法。在录取期间,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的工作力度,由职能部门全程监督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不接受高等学校不通过教育部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达的招生计划,不与高等学校委托的非本校招生工作人员或中介机构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事宜。在录取过程中,我省将按照“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处理解决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建立招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录取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记 者: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分调档?

  郑局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省外学校,在考生录取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调档: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

  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考生。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考生。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且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8.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省外学校可增加10分投档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

  3.台湾省籍考生。

  4.烈士子女。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20分投档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教育部主办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10分投档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竞赛(不含少年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

  达到二级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的应届考生(获铁饼、铅球、标枪、全能单项前三名的队员,对是否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不作要求);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考生;

  4.驻西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西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

  5.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考生;

  6.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三亚、五指山、东方市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聚居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享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考生享受政策照顾的分数仅限在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录取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和残疾人民警察;

  4.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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