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1. 本科第一批 B 类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
2. 本科第一批 A 类未完成计划以及新增计划( 7 月 17 日 武汉大学向广西新增 10 护理学专业计划)的学校。
从本科第一批 A 类转来的缺额计划、新增计划以及本科第一批 B 类的缺额计划合并为一批,同时征集,同时投档。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1. 所有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2.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仅限少数民族考生填报)。
三、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4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仍然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区外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只分“服从”和“不服从”两种选项;区内院校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 10 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 10 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除本人填报的正式专业志愿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它专业。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有填报资格。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已在“备注”栏标明分数要求的学校和专业,以标注的分数为最低投档线,不再降分投档。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18 日 10:00 。
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0 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