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决定对本科二批院校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二批未完成计划院校及专业名额见附件。
二、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本科二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5日9:00—17:00。按照《关于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征集志愿时间安排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90号)和《考生必读》向考生公布、宣传的征集志愿时间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5日上午9时前公布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如果出现意外而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考生征集志愿信息经市州招办汇总后,于7月25日17:3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4.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5.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征集志愿后,如仍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能将于26日再次征集志愿,具体征集志愿时间届时通知,请提前向考生作好宣传。
四、征集志愿是我省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本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各级招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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