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三学生来说,除了循规蹈矩通过高考这座“独木桥”挤进高等学府的殿堂,而今又多了以“特长生”资格跨入大学校门这条路。对高校的“特长生”招生制度我没有异议,因为确实应当给那些在某些方面才能出众而在文化知识方面较为薄弱的学生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我对这种“特长生”的圈定范围仅限于艺术和体育,却颇为不解:难道只有能歌善舞、能跑善跳者才算是具有“特长”,而其他领域(诸如文学、科技领域)的奇才就无法享有“特长生”资格?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拥有录取特长生资格的院校,大多是重点大学,其中不少学校并没有体育、艺术系科,他们录取这类“特长生”大多并非为了培养这些人才,而是“为我所用”,利用这类学生的“才艺展示”为学校增光添彩。
我有一位朋友的女儿去年参加高考,刚够一本分数线即被京城一所人人向往的名牌大学录取,原因是她拉得一手很棒的大提琴,而那所大学的乐团里,正缺少这样的一位乐手。我教过的一个学生,文化成绩平平,就因为曾获省青少年乒乓球赛的第二名,刚达二本投档线,就被省城一所著名高校收编,甚至未等开学,暑期即被招集到学校备战大学生乒乓球联赛去了。毋庸赘言,上述两则例子已足以说明高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动因了。这样的招生在我看来似乎不太像招生,倒更有几分“招聘”和“招募”的意味。为学校乐队招进一名紧缺的乐手、为学校运动队选得一名高水平运动员,这不是“招募”、“招聘”又是什么?
如果某些学生乐意继续发展自己的艺术、体育特长,或以自己的某一特长为事业发展方向,那么他最好还是进入专业学校去学习;倘若这种特长仅仅作为一种爱好,就不应成为降分甚至免试录取的理由。这就好像爱因斯坦小提琴拉得好,进音乐系你可以优先,但进物理系这就不能成为优先条件,否则便是对进物理系学习的学生的不公平。刘翔在华东师大体育系本硕博连读人们无可非议,而丁俊晖到上海交大读经济管理却引得舆论界一片哗然,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成为“招生市潮上的紧俏商品,而一些文学类“特长生”、科技类“特长生”就无校问津呢?其原因大概就在于艺术、体育类“特长生”更容易为学校脸上贴金,更容易为母校求得轰动效应吧。而招生面如此狭隘的所谓特长选择,对其他领域里具有特长的考生来说是否有失公平?
大学有所好,考生必甚焉。君不见时下专门招收中小学甚至幼儿园学生的艺术、体育类兴趣班铺天盖地、席卷全国,有多少是真正因兴趣而设?还不是为了来日高考时能赚得一点可怜的附加分?文化知识的学习已使得天下学子“苦其心志”,发展“特长”则更是让芸芸众“生”(学生)“劳其筋骨”!这样的“特长生招生”,对引导学生的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究竟有什么意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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