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从2010年起将全国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含独立学院)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体系。高校要协助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近年来我国在探索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贷款形式,比较符合我国基本国情,较好地满足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新生的贷款需求。2009年,各地共审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62.2万人,审批合同金额46.1亿元,实际发放金额48.9亿元,占当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的52.6%。
今年,国家开发银行采取了切实措施,开发了专门信息系统,优化了贷款流程,简化了贷款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后,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含独立学院)的借款新生和在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均会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到高校注册报到。各高校资助管理机构经核对无误后,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查找学生借款记录,为学生录入回执信息,导出回执并加盖公章后交借款学生寄回国家开发银行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