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2010年9月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的精神,现就加快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率先实现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现代化,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1.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中央高度重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这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也对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国必先强教,强教重在改革。深圳经济特区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率先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发挥“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先行先试、敢闯敢干,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国、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作出新贡献。
2.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必由之路。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要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并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教育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力支撑;是加强城市环境建设,提升民生幸福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方位改革开放,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教育决定深圳的未来。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实的举措,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是推动深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教育事业实现了由传统教育到现代教育的转变,构建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国民教育体系,闯出了教育事业特色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道路。深圳经济特区的新使命对教育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提出了新要求。实现教育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我们必须始终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遵循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改革与发展相协调,整体谋划、超前部署,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从教育兴市到教育强市的跨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教育的内涵发展、优质发展。
二、全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4.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组织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优先发展教育,坚持育人为本,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教育国际化、多元化、均衡化、优质化、全民化、信息化发展,加快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不断提高教育强市建设水平,努力开创深圳经济特区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5.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思路和战略目标。
基本思路是: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作出的部署要率先推进,符合国际惯例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要积极探索,各项改革要科学规划、系统设计、整体实施。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等五大领域和体制机制、开放合作、资源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国家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
重点抓好“六化”:教育国际化。瞄准国际一流,拓展国际视野,引进国际资源,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率先接轨国际,构建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
教育多元化。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和办学实践的新方式,实现办学主体、办学模式、资源投入和改革路径多元化,不断增强教育活力。
教育均衡化。促进学校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均衡、受教育机会均等,加快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教育优质化。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建立健全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体制机制,促进教育内涵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教育全民化。整合教育资源,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全民素质。
教育信息化。加强统筹规划,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战略目标是:以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分两步走:
第一步,力争进入全国教育现代化先进行列。到2015年,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超过70%。
第二步,积极向发达国家教育平均水平迈进。到2020年,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超过80%。
三、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大力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6.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加快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2015年在校生达到15万人,2020年在校生达到20万人。深圳大学要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教学与科研能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力争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创业型国内名校。南方科技大学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要力争在短时期内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大学城暨北大、清华、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要充分发挥市校合作、名校聚集优势,不断创新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建设成为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要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发展相适应,增创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新优势,强化国内领先地位。促进国内外知名高校与企业联合,支持在深建设金融、商业、海洋、汽车、网络、新材料等特色学院。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引进境外知名大学,办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流大学。
7.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探索高素质研究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支持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学科和专业,提高服务城市发展的能力。完善教授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扩大研究生规模。
8.大力创新产学研用机制。推动产学研用结合,提升高校研发能力。支持高校参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积极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研发,探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机制,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满足产业发展需要
9.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与管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和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问题。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加强合作,促进院校间、院校与行业、企业间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普高与职高教育比例结构,实现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
10.健全适应产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紧密结合的办学模式,逐步推进课堂与实训地点的一体化教学。探索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教育贯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人才。加快具有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通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引进“绿色通道”。
五、优质发展中小学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11.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12.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实行统一的生均拨款制度,实现教育资源均衡优配。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深入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着力提升原特区外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
13.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规划建设,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实现新增学位2.5万个。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普通高中办学。支持优秀高中与高校、企业联合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鼓励高中学校多开特色选修课程,建立实践基地,创办特色学校。
14.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建立国内外先进课程资源遴选、引进和推广机制,加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完善符合深圳实际的课程教材体系和学科质量标准。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养成良好心理素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5.继续办好特殊教育。健全符合就读条件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管理和保障机制。规划新建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率先推行学校教育、医疗康复和职业训练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六、切实加强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16.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化布局结构,扩大学位供给,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
17.大力建设规范化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开展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全面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到2015年全市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养,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0-3岁婴幼儿亲子教育指导。
七、加快发展终身教育,推动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建设
18.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形成热爱学习、崇尚知识的文明风尚。将终身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促进形成全体市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制度,满足市民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要。
19.完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市民提供终身教育服务。依托电教、成教和教育城域网等多种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学习网络,逐步建立终身教育课程体系和远程学习系统。整合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教育。
八、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活力
20.改革学校办学和管理体制。积极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落实大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治理结构,探索高校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创新办学模式,在市内开展联合办学、特许办学、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和委托管理试验。
21.促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全面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创新民办学校管理办法,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拓宽民办教育投融资渠道,鼓励实力雄厚的机构举办高水平民办学校。
22.建立依法治教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依法治教思想,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在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逐步完善富有深圳特色的教育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教育政务公开。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23.创新教育科研和教育评价机制。加大教育科研力度,增强教育科研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完善政府、学校与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定期开展强制性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
24.改革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评价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职招生方式多样化,逐步提高注册入学比例。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实行联合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自主招生。探索普通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的有效途径。
25.打造教育信息化高地。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整体规划,加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统筹规划,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校园数字化建设,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新内容、新方法、新模式。
九、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构建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
26.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区位优势,健全开放办学体制,拓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专业共建,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优质教材和先进教学方式。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提高高校外籍教师比例。加快发展留学生教育,多途径扩大来深留学生规模,鼓励在校大学生到国外进修、实习和见习。支持大中学校与国际知名学校开展学生交换互读。
27.深化与港澳地区教育合作。引进港澳地区高校来深联合办学,支持设立港澳人士子弟学校。推进深港澳职业教育合作,探索深港澳建立职业教育一次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香港地区认证及国际权威认证的“一试三证”模式。创新深台教育交流合作机制,拓展交流渠道,积极推进深台学术交流和学生的双向交流。
28.提升教育的国际水准。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国际理解教育,着力培养理解多元文化、具有国际视野、懂得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积极发展国际学校,支持中小学与海外学校建立姊妹学校。提升市民学外语、用外语的能力,增进市民对不同国家和文化的认知理解,增强国际交往能力。鼓励深圳知名教育机构拓展海外教育市场。加强留学中介管理。
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
2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抓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教师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弘扬优良教风。重视挖掘、培养、树立、宣传师德典型,塑造特区教师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0.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为重点,加强教师职业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加强教师任职资格培训、职务培训和校本培训。继续开展教师海外培训,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鼓励高校参与国家实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长江学者奖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继续实施鹏城学者计划。高度重视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校长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校长。
31.推进教师管理制度创新。完善教师招聘制度,扩大学校的选人用人自主权。探索逐步增加中小学高级教师聘用岗位数的途径,优化师资均衡配置机制,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根据专业化发展要求,建立开放式的后备校长培养选拔制度。健全教师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机制,完善退出机制。
十一、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3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把教育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对符合教育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安排投资计划。把教育用地规划纳入城市空间专项规划,由规划国土部门商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对学校、幼儿园的合理用地要求,要优先予以保证。凡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套建设学校的,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时,必须在首期建设中配套建设学校;配套学校与房地产项目必须同期竣工验收,并将产权移交给政府。图书馆、科学馆、博物馆、文体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
33.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建立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做到“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即依法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步提高;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
健全教育经费多元筹措机制,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及机构捐资助学办学,多渠道筹措教育发展基金。积极探索教育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增加全社会教育经费投入。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
3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尽快制定完善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和省批准后强力推进。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常委会议每年听取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定期对各区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完善教育奖励机制,对优质学校、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及热心教育事业并在捐资助学或办学实践中成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各区要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力推进辖区教育改革发展。
35.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突出抓好教育行业的纠风工作,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
36.维护校园安全和谐。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安保措施,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珍爱生命的安全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技能训练和应急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各级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按照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公安、综治、文化、市场监管、城管、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抓好校园周边环境及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