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民生之本,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待。为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武汉市教育系统决心积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真诚地向社会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执教,努力规范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二、推进政务及校务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教育行政机关政务及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政府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学生免试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享有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努力做到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四、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课和农村义务段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三限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实行收费公示,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五、坚持“阳光招生”。努力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尽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权益。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建设好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和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有偿培训活动,禁止公办中、小学校舍等资源用于中小学生学科有偿培训活动。禁止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倡导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正常沟通和友好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七、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洁教育,遵守廉政准则,健全完善教育系统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违规收费、教师师德失范等典型违规案例予以曝光,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
诚邀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和学生进行监督。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