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黑龙江省招委会决定,201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全面启动,所有高考考生的报名时间全部提前至2010年11月5日开始。为此,省招考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
报名时间为:艺术、体育类考生为2010年11月5日—25日,文史、理工类考生为2010年11月5日—30日。
报名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上一年度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报名办法为: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补习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的市地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务必注意:
(1)凡要参加2011年高考的考生,特别是往届生及其他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面报,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所有考生不得既在户籍地又在学籍地重复报名,不得既在艺术体育类又在文史理工类重复报名,不得既报考艺术类又报考体育类。所有艺术类考生不得跨类报考。
(2)凡要参加2011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或省内外高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凡要参加2011年高考体育类术科全省统考,或省内外体育院校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按体育类报名;凡参加2011年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全国统考的考生,参加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院校(含本、专科)等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空军飞行员、民航飞行员、少年班等考生,均须按文史或理工类报名。
(3)考生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涂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民族”成份一项须与考生身份证信息一致,若更正须出具户籍地及所在市(行署)级民族事务委员会认定的民族成分审核表;“随时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一项,考生务必留存至2011年9月录取结束前,始终有人值守、随时可找到考生本人的固定电话和移动手机各一部,以便及时接听招考部门及有关高校的电话通知。
(4)考生在报名后需仔细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字确认,因考生自己失误或由他人代签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5)特别提醒艺术、体育类考生注意,艺术、体育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文史、理工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2011年高考艺术类或体育类报名后,方可参加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全省统考或全国各艺术院系组织的校考。各类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具体考试要求、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等将于近期陆续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敬请考生注意阅览。
(6)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应自觉遵纪守法,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惩。2011年我省高考报名将继续采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全面落实“五严防”,即严防外省户籍考生报考,严防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高校在校生报考,严防考生民族成份作假,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7)高考报名结束后,有关准考证发放、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将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通知考生。考生及家长亦须密切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我省有关高考政策及招考信息发布、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高考志愿填报等均将通过该网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