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内容和要求》(简称考纲)是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广泛听取相关院校、专家、教师和历届考生等意见后,在原考纲基础上所做的修订。
考纲在内容及范围上未超越原考试要求,仅在形式框架上作了一定的调整,旨在引导考生通过有重点、有选择地“阅读作品”,直接从阅读作品切入,进而在有限的时间里更加有效地了解作品、理解作品,把握作品所包含的重要信息和主要知识点。
考纲的修订对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实施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广播电视编导潜质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也为考生有重点的复习备考提供有益帮助。
考纲修订的主要特点为:
一、保留原考纲中的考试科目,即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
二、在艺术常识部分中,重点在文学常识、阅读电影与电视作品上为考生作了梳理与推荐;所涉及美术、音乐、戏剧、电影电视等常识也采用了导读的方式,列出考生必读作品,明确阅读范围。
三、考纲所列作品均按年代的顺序排列,每一件作品都有其时代的风格、特征、地位及所产生的影响与作用。大部分作品在高中阶段及之前的中小学教材中已有涉及,或者是一些普及广泛的名作,而且作品都已有清晰的评价与定论。
四、考纲所列影视作品均可网上在线阅读,或可以购买公开出版的DVD光盘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