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1年高考报名将于下月5日—9日进行,记者23日从省考试局了解到,海南省2011年高考报考资格的公示将更加严格,本省学校应届考生报名资格的公示办法,除继续在本班张榜公示外,增加了在报名系统设置的“同班同学”平台进行公示,以便防范“空挂学籍”的虚假行为。
据介绍,2011年海南省高考报名的报名条件、报名程序、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与去年一样。变化较大的是2011年海南省高考报名取消了“三校生”报考“对口招生”的考试类别,考生体检时不再进行乙肝两对半的检测。此外,凡在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均用二代身份证采集相片信息,不再进行电子拍照。省考试局表示,用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的相片信息便于高效、准确地采集考生的电子相片等有关信息。
省考试局特别强调,海南省将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报名资格、享受政策加分资格和不限报资格的公示力度,严厉防范和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2011年在海南省报考的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资格、申请不限报资格均须公示。
其中,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在报名系统界面的“同班同学”平台和所就读学校班级内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学校内设立举报箱),其余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报名点设立举报箱),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申请不限报的考生、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三校生”,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审查部门、审查部门责任人和审查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所公示的信息由网站留存至当年年底。
作者:周元 通讯员王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