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我省相关部门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2011年起,我省高考加分的限定条件和范围缩小,分值也有所降低。
范围缩小
据了解,从2011年起,体育类高考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八个项目。
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限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应届毕业当年可以申请高考加分。
另外,从今年起,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的加分资格仅限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省赛区获奖者不再具备加分资格;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集体项目获奖者的加分资格仅限第一作者。
分值降低
在加分分值方面,学科与科技竞赛项目获奖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受表彰者、体育比赛项目获奖获证者等所有奖励类项目获得者的加分值均由20分降为10分。
另外,所有申请体育类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统一认定或测试,认定或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
其中重大国际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的获奖获证者,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进行统一认定;其他获奖获证者由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
作者:姜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