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即将进入倒计时。新年第二天,我省2011年高考开始报名,1月10日结束,报名工作结束后逾期一律不予补报。同时,今年报名过程中将重点治理“高考移民”和违规变更考生民族成分等问题。届时,各县(区)招生办在报名期间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往届生、“三校生”到县区招办报名
普通考生于2011年1月2日至10日报名,应届生由毕业学校持介绍信到所在县(区)招办集体报名;省内“三校生”(原称“三职生”)和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集体报名;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现役军人等到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时,将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所采集信息将作为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份确认、招生院校新生入校复查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履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即各县区招生办工作人员采集完考生信息后,打印考生照片等相关信息,由考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
在外省(区、市)或本省范围内跨地区借读或补习的应、往届毕业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的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不得跨县(区)报名或两地报名。但是,在我省借考的考生,须考生借考地与户口所在地的考试科目和试卷必须完全相同,方可申请办理借考。
严查违规变更民族成分等问题
此次报名期间,省招办将加强规范普通高考报名程序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重点治理“高考移民”和违规变更考生民族成分等问题,所以凡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填写《报名登记表》、《学籍审查登记表》、《户籍民族成分审查登记表》。但是,报名过程中,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另外,各县(区)招生办和中学在报名期间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