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的通知》(教考试厅〔2008〕3号)精神,为确保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德语、法语、日语听力考试顺利进行,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我省外语听力考试的有关考务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德语、法语、日语科目考试的考场编排及考务规定
1.我省2011年普通德语高考德语、法语、日语三科实行人工评卷、登分,没有答题卡,考生需按要求在答题纸或试卷上作答。
2.省教育考试院编排外语科目考试试室时,日语、法语、德语是与英语科目混合编排的。外语科目正式考试时,各有关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考场要单独安排报考日语、法语、德语的考生在备用试室进行考试。原编排上述考生的英语科目考试试室的监考员将此类考生作为缺考处理,并在英语科目答题卡袋封面“考场记事”栏注明考生转考语种。
二、关于德语、法语、日语考生入场和提前出场的时间规定
1.6月8日14:25组织考生开始进入试室。
2.6月8日14:30开始分发考生草稿纸。
3.6月8日14:45当众启封答题卡袋,开始分发考生条形码、答题卡,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
4.6月8日14:50当众启封试卷袋和试听(两者同步进行),
并开始分发试卷。试听时,待出现“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暂停播放,待考试正式开始时继续播放。
5.6月8日15:00正式开始听力考试,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将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部分结束后,考生可以开始作答其它部分的试题。16:3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试室。
德语、法语、日语听力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起始时进行,不得移至后半段时间进行。
三、关于德语、法语、日语听力考试设备的测试及保障
1.今年我省普通高考日语科目听力考试采用光盘(CD)播放听力考试试题,德语、法语科目听力考试仍使用磁带播放设备。组织德语、法语、日语科目听力考试的考场要配备进行听力考试需要的播放设备及其备用设备。6月6日前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必须做好各有关考场、试室听力设备的测试运行工作,组织外语教师、学生代表及技术人员进行试听。各有关考场要设立考场开放日,统一时间让考生(包括非设立考场中学的考生)进行试听,将听力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
2.听力考试期间,各有关考场要配备熟悉听力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确保听力设备正常运行;要确保电力的供应;要配备相应的外语老师;播放听力考试试题时,必须有人监听,以便出现间断时能及时调整;播音声源及考场附近不能有任何噪音干扰和电磁干扰,手机、寻呼机等容易引起干扰的设备、物品必须关机。
3.单独播放听力考试的试室,听力考试结束后,除监考员外,其他负责监听等工作的人员须撤离试室,撤离时注意不要影响考生考试。
四、关于监考员、巡考员的有关规定
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设备播放情况并保持考场安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监考员应尽量减少在试室内走动,巡考员和其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试室。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开始持座位表(或点名卡)核对每位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本人是否相符,对缺考考生,同时在点名卡上填涂相应考生缺考信息。
五、关于德语、法语、日语听力考试监听工作的规定
各有关考场要建立监听制度,每个考场必须设立二人以上监听小组,由至少1名具有中学一级水平以上的外语教师和1名播放听力设备的技术人员组成。监听人员负责听力考试的试听工作和听力考试全过程的监听工作。监听人员在播放设备旁进行监听,监听内容主要是监听听力考试磁带或光盘播放设备的播放效果和质量,甄别播放效果对考生答题的影响情况,不涉及考试的内容。监听过程如发现听力磁带或光盘播放无声音或不清晰,应及时作出判断并报考场主考处理。听力考试期间,监听人员可启用考场备用卷,对照听力试题进行监听。考试期间,考试试卷按“绝密”级进行管理,不得外泄,监听人员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监听人员按《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科目听力考试监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规定填写,并签名确认。考试期间,听力考试播放室必须安排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听力考试播放过程。
六、关于听力考试期间,不允许做其它部分试题的规定
听力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听力部分结束后(磁带或光盘播放中播出“听力部分到此结束”),考生可以做其它部分的试题,否则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规定处理。使用无线耳机的考生,听力考试结束后,不得佩戴耳机。
七、关于听力考试进行时偶发事件的处理
听力考试发生偶发事件时,请及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或光盘播放无声或不清楚,监听人员应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磁带或光盘,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2.听力考试进行中途听力磁带或光盘播放无声或不清楚,监听人员或监考员应及时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场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或光盘。重新放音时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问题的,应立即进行其它部分考试,并在此期间内积极想办法解决,其它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3.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换用备用设配。其他参照本条1、2款处理。
4.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参照本条1、2款处理。
对于偶发事件,考场应及时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记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其中有问题的听力磁带或光盘应单独注明、封存,考后送省教育考试院复查。
5.听力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偶发事件,考场主考须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听力考试结束30分钟内(即16:00前),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须通过网上指挥系统上报听力考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