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招委〔2011〕1号
各地(市)招生办、西格办招生办、西藏民院招生办: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加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报考体育专业考生的切身利益。按照教育部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协调纪检、武警、公安等部门,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规范地安排好体育专业加试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及纪律约束,及时公布信息,加强舆论监督。
二、凡符合《西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心脑血管系统正常,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三、体育专业加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组织,各地招生部门配合。各地招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将参加体育专业加试考生花名册及EXCEL电子文档于6月8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四、考试时间为6月15日至18日。考试地点设在拉萨、昌都、日喀则、西藏民院。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五、凡报名参加体育专业加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参加测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测试一次,否则成绩无效。未报名的考生不准参加测试。考生应自备服装、运动鞋类等物品,提前到达测试地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按照《关于教育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07〕897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考试费30元。
七、各地招生办、各中学要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宣传及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
附件点击查看:
1.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加试考生花名册(样表)
2.身体素质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