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普通高中从2010年秋季起进入课程改革。为全面适应课程改革,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要求,5月18日,《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的起始年级为201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含民族高中)。2010年秋季以前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则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2年1月起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1月7日-10日、7月5日-9日,每次考试均开考全部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新课程标准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各科学业情况进行的水平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学业水平考试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调控手段。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参考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含C等)以上,且考查科目四科以上达到合格者方能毕业,由学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是开具转学证明的依据,考试成绩记入毕业档案。
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应将盖有原就读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或考试中心)印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入并经我省相应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没有同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者: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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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对象
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具有相同学识的社会类考生。
●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部分组成。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
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等6个科目。
全体学生均须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和考查科目的考查。
●考试内容
语文:必修1、2、3、4、5模块;
数学:必修1、2、3、4、5模块;
英语:必修1、2、3、4、5模块;
思想政治:必修1、2、3、4模块;
历史:必修1、2、3模块;
地理:必修1、2、3模块;
物理:文科学生必修1、2模块,选修1-1模块;理科学生必修1、2模块,选修3-1模块;
化学:必修1、2模块;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
生物:必修1、2、3模块;
信息技术:必修模块;选修模块2:多媒体技术应用;
通用技术:必修1模块;选修模块5:家政与生活技术。
这里所说的模块,用一门课(思想政治)为例,该课必修4个模块,必修1:经济生活、必修2:政治生活、必修3:文化生活、必修4:生活与哲学。一个模块为一本书,4个模块为4本书,高中阶段必须学完。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民族高中使用民汉对照试题,由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成绩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暂采取书面闭卷考试,待条件成熟采用书面闭卷考试与实践操作考查(或成果评定考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闭卷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市)统一阅卷,成绩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考查科目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践操作由学校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组织实施,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待条件成熟后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市)统一阅卷,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体育与健康考查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安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2年1月起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1月7日-10日、7月5日-9日,每次考试均开考全部科目。按照新课程要求,学生须在获得某学科所有必修学分后,才能参加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每门考试科目每个学生可多次报考,以最好一次成绩计入档案。
考查科目中的音乐、美术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应在高二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体育与健康应在高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进行两次补考。
●各科目考试时间与成绩分值
各学科考试科目时间除语文为120分钟,其余均为90分钟,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两科合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各50分,试卷第一部分为信息技术,第二部分为通用技术)
●考试成绩的呈现
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省教育厅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和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线"。"合格线"以上的成绩由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等第,"合格线"以下的成绩为D(不合格)。考查科目成绩均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数据库电子化管理,学生毕业时以《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呈现给学生。
●考试命题
依据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和学科课程标准对每一学科的考试(考查)目标、命题原则、考试(考查)内容、考试(考查)难易及能力层次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施现状、学生基础、教材选用和课程资源等实际情况,对普通高中考试命题工作做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从1991年到2012年二十多年来,我省所实行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是普通中学考试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其宗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克服偏科现象,德、智、体诸方面协调发展,加强教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我省决定从2010年起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从2012年开始每年1月和7月举行两次考试,此举也意味着从1991年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的会考到2012年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