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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问答(二)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5-13  文章来源:湖北省招办  作者:未知

  第五部分 免费师范生、医学生招生

  68.什么是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稳定教师队伍,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在部属师范院校开展免费师范生教育。免费师范生可以享受“提前录取、免费教育、精心培养、双向择业”的优惠,即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还将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如我省的华中师范大学招收的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400元/月)。品学兼优的免费师范生还可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奖励金额800-8000元不等。毕业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合格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经考核合格的,还可免试就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鼓励继续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9.有哪些学校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现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5日,在提前批填报了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还可以在6月29日至7月1日填报第一至第四批志愿,比其他考生多一次录取机会。

  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计划都在提前批本科填报志愿。

  70.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如何就业?有哪些规定?

  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合格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国家确保就业。学生毕业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合格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在此期间,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和协议服务期间,不能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就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取得硕士文凭。不能正常毕业或毕业后未从事教育工作的免费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71.什么是免费医学生?免费医学生将享受哪些政策?

  从2010年起,国家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须与录取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72.我省有哪些学校招收免费医学生?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我省免费医学生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招生学校为湖北医药学院、咸宁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

  73.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如何就业?有哪些规定?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本省(县、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培训,并完成职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六部分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招生

  74.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投档的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批本科只设一个平行志愿,按考生分数优先原则投档。高校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第二、三、四批院校均有两个志愿。首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第二志愿;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第二志愿投完以后,生源仍不足的,省招办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75.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怎样录取?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当学校调档线上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录取填报了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76.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如何进行自主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试点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高校所在批次线。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向社会公布。

  (2)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中学推荐,也可以自荐或经过专家推荐。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和确认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3)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4)学校将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5)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至少达到学校同批次线,才能作为自主选拔对象录取。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6)考生填报志愿。一本院校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志愿填在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志愿栏内,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重点师范类院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的志愿填在提前批本科志愿栏(参见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7)自主招生投档时间为提前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投档之前。省招办将自主招生入围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批次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投给院校,院校根据本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规则录取考生。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高校(如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围考生,可自行确定高考录取成绩的要求,并与其他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应录取要求一并报送省招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学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长安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吉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苏州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77.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如何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恩施州、五峰县、长阳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同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录取。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投档时,少数民族预科班按计划的1∶1投档,最低可降到校调档线下80分,降分投档的对象为第一志愿中填报了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

  少数院校在我省有民族班、西藏班招生计划,民族班和西藏班同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民族班或西藏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投档时,民族班或西藏班按计划的1:1投档,最低成绩可在校调档线下40分以内。

  78.江汉大学、三峡大学、黄石理工学院、襄樊学院、荆楚理工学院面向当地的招生计划如何录取?

  江汉大学20%计划面向全省招生、80%计划面向武汉市招生。投档时先投面向全省招生的20%计划(投档比例在20%计划的1∶1.2以内),后投面向武汉市招生的80%计划(投档比例在80%计划的1∶1.2以内)。

  三峡大学有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宜昌市招生,面向宜昌市招生的投档录取办法与江汉大学相同。

  黄石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招生的本科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黄石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襄樊学院面向襄阳市招生的本科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襄阳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招生的本科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荆门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79.第三批本科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时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分?

  第三批本科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批次线上有效生源是指高考成绩达到三本线且填报了三本志愿的未录取考生,为完成三本招生计划,如果有效生源小于三本征集志愿的计划总数,则降到批次线下征集志愿。三本征集志愿是否降分,请考生关注省招办公布的三本征集志愿信息和填报要求。

  80.高职高专如何进行补录?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高职高专因新生未报到而空出的招生计划可以进行补录。2011年我省本科不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对高职高专新生不报到所空出的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高校将未报到考生信息(包括本科、高职高专)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这些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补录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按县(市、区)招办规定上网填报征集志愿,9月24日—29日进行高职高专补录,补录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进驻录取现场。补录分批次进行,按考生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81.参加高职高专补录的考生要注意哪些问题?

  (1)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只有未被任何高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高职高专相应批次线的考生才能参加补录。已被录取的考生(包括不报到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能参加补录。录取考生要按高校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与高校联系,否则9月18日以后就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资格一旦取消,既失去了入学资格又不能参加补录。录取到本科专业的考生不到录取高校报到,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2)了解补录批次和志愿设置。补录分提前批专科、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两个批次进行,每个批次均设置多个平行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志愿,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成绩以及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合理选报学校,排好学校的填报顺序。

  (3)补录征集志愿在网上填报。考生一定要上网填报,网上填报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到补录高校登记的志愿无效。填报志愿时要遵守网报的操作步骤和要求,保证志愿的安全有效。

  (4)记住填报补录志愿的时间。填报补录志愿只有9月22日和23日两天,23日下午5∶00截止,过时不能补报。

  (5)艺术、体育考生要关注艺术、体育专业补录信息。艺术、体育高职高专录取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也将视情况进行补录

  (6)注意查询补录信息。补录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实时关注自己的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录取结果。

  (7)谨防在补录时上当受骗。补录由省招办按照志愿和分数集中投档,采取远程网上录取。考生不要轻易相信学校和个人的录取承诺,有些高校可能会自行组织生源,这些考生如果不上网填报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达不到学校的调档线,是不能投档录取的。特别是不要相信不法中介和个人不符合补录政策的承诺,小心他们以补录为幌子,骗取钱财。

  (8)考生不要因为有补录,就轻易放弃常规录取阶段的录取机会。参加补录的学校、补录计划数和调档线都是不确定的,补录不一定能录取到期望的院校,甚至还可能落选。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补录上风险太大,一旦补录不成功就会失去今年的升学机会,后果无法弥补。

  第七部分 艺术、体育专业招生

  82.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中主要有哪些艺术专业?其中哪些为美术类专业?

  从近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来看,艺术专业主要有:绘画、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演艺术)、音乐(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播影视(影视学、导演、摄影、摄像、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像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建筑学、广告学以及动画、雕塑等。

  一般而言,把美术专业和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主要有:绘画、美术学、美术教育、动画、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

  83.哪些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以下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和专业详见《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84.艺术专业招生分几个批次录取?各批次是如何划分的?

  我省艺术专业的录取批次基本维持2010年批次安排不变,分四个时间段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专科)

  艺术本科(一)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录取: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所有院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

  85.经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有哪些?如何录取?

  教育部批准39所院校的全部艺术专业和5所院校的部分艺术专业(简称“教育部批准院校”下同)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将学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专业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学校,由学校按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44所院校是: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东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

  86.今年我省有哪些艺术专业实行联考?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是多少?

  我省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和部分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进行全省统一专业测试,称为统考或联考。同时,从2011年起,我省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等6所独立学院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实行校际联考。

  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统考科目为三门课: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独立学院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校际联考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学等。各类专业考试总成绩为300分。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有7类: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专业等,各类专业考试总成绩为200分。

  今年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为:(1)美术类本科统考专业188分;(2)美术类高职高专统考专业168分;(3)独立学院非美术类本科校际联考188分;(4)高职高专联考音乐教育类、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钢琴)类、舞蹈表演类、音像制作类、播音与艺术主持类、影视表演类专业120分。

  87.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吗?

  考生报考“教育部批准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不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这些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在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考”),高校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合格生源,不考虑考生的统考成绩。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教育部批准院校”中可能会有部分高校要求考生参加统考,考生报考前一定要弄清楚高校的规定,如果高校要求考生统考合格,那么考生的统考成绩就一定要达到统考合格分数线。

  考生报考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的其它高校(除教育部批准院校)、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所有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均要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未参加统考或统考成绩未达到省统一划定的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这些学校的美术类专业录取。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学校不组织加试,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美术类统考成绩,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

  88.哪些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组织校考?

  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院校可以组织校考,除“教育部批准院校”以外,其它高校要在统考合格考生中组织校考,只有统考合格考生才能报考这些学校的校考。报考“教育部批准院校”美术类专业可以不考虑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学校要求考生统考合格,则考生一定要统考合格。艺术本科(一)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只能录取有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89.报考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联考吗?

  我省对七类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考生报考省内外院校的这七类高职(专科)专业,都要参加联考。也就是说,省内外所有院校(不包括“教育部批准院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表演和影视表演专业招收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学校不再自行组织校考,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未参加非美术类高职(专科)联考或联考成绩未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的录取。

  “教育部批准院校”中有部分高校要求考生参加联考或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联考成绩。

  90.我省未实行联考的艺术专业如何进行专业测试?

  对我省未实行统考或联考的专业,除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外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如音乐类、表演类、播音主持等本科专业,我省没有组织联考,考生要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只有获得了院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高考成绩上线,才有资格参加录取。

  91.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专业招生有哪些政策规定?

  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三)录取,学校不能自行组织校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和非美术类高职高专联考专业,直接使用我省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取得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六校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六校通用。其它独立学院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认可六校联考成绩,也可认可1-2所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合格生源,省招办同意后予以公布。

  92.考生如何获知自己的统考成绩并确认统考成绩是否合格?如何确认院校发放给自己的专业合格证是否有效?

  考生统考成绩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查询。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以及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考合格,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在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的高校,由高校给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未参加统考或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即使取得了某所高校的专业合格证,也不能作为专业合格生源。

  2011年6月开始,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上公示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考生信息,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自己的专业校考合格情况,确认自己取得的专业合格证是否有效。

  93.在省招办公布的艺术招生计划中,专业前的“●”“◎”等符号是什么含义?

  艺术类专业可以分为美术类专业和非美术类专业,在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专业名称前标记“●”号的为美术类专业;标记“◎”号的为学校未单独组织专业测试、没有给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的专业,这些专业录取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1)专业名称前只标记“●”号的,为高校单独组织了专业测试、给考生发放了本校专业合格证的美术类专业。这些专业为艺术本科(一)录取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填报这些专业的考生,既要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还要取得所报院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

  (2)专业名称前只标记“◎”号的,为使用湖北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专业。这些专业录取直接以我省统考成绩作为本校的专业成绩,统考或联考合格的考生即可报考。

  (3)专业名称前同时标记了“●”“◎”号的,为使用我省美术统考成绩的美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对这些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没有给考生发放本校专业合格证,这些专业录取直接以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作为本校的专业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即可报考。这些专业主要是在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高专录取的美术类专业。

  (4)专业名称前没有作任何标记号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我省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由院校单独组织了专业测试、给考生发了本校专业合格证的专业;二是我省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院校也没有组织专业测试,使用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成绩,考生持有招生院校认可的其他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即可报考,认可哪些院校的专业合格证,与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94.艺术专业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如何填报?

  艺术专业志愿在高考后估分填报,填报时间6月10日至15日。

  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艺术本科(一)”栏;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艺术本科(二)”栏;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志愿填在艺术类“艺术本科(三)”栏;艺术高职高专志愿填在艺术类“艺术高职高专”栏。考生还可根据自己文化课考试科类和成绩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的非艺术专业志愿。

  艺术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2—23日。

  95.填报艺术专业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什么艺术专业的第一志愿很重要?

  (1)注意统考或联考成绩的适用范围。部分院校没有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直接使用的专业成绩就是我省的统考或联考成绩,统考或联考成绩达到了省划定的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院校。哪些院校、哪些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在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会有说明。(2)报考自行组织了专业考试的院校,一定要取得所报院校的专业合格证。(3)还有部分专业我省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如艺术本科(二)层次的音乐、播音主持、舞蹈、服装表演等本科专业,考生只要获得了院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就可以报考。(4)要仔细查看专业名称后的备注说明,包括单科(比如英语)成绩要求、专业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等。(5)特别要注重选择好每批次的第一志愿。从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多数院校的艺术专业生源比较充足,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较大,尤其是艺术本科(一)院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更大,有些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扎堆比较严重,所以,填报好第一志愿至关重要,不要盲目,要量力而行。当然,重视填报第一志愿也不能放弃填报第二、三志愿。(6)要了解高校的艺术录取规则。有些高校或专业录取时偏重文化成绩,有些偏重专业成绩。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选择自己有优势的填报。

  96.艺术专业如何录取?什么时候录取?

  (1)对非联考专业和按规定由院校在联考基础上自行组织了专业测试的专业,录取时省招办将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2)对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未自行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由高校在已投档考生中按对外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3)自行组织专业测试、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的院校,只能录取经省招办公示的本校专业合格名单中的考生。

  艺术专业分四个时间段录取:艺术本科(一)录取时间:7月11日-14日;艺术本科(二)录取时间:7月15日-21日;艺术本科(三)录取时间:7月22日-28日;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时间:7月29日-8月4日。

  艺术高职高专因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也将视情况进行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97.我省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体、音、美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及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的艺术和体育专业以及中南民族大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本科专业、武汉纺织大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广告设计与表演方向)本科专业、江汉大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本科专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高职高专专业、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表演和影视表演高职高专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由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自行确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新生名单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报省招办备案。

  省招办将第一志愿专业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学校,由学校根据录取规则录取。

  98.体育专业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如何填报?

  体育专业志愿在高考后估分填报,填报时间6月10日至15日。

  体育专业本科志愿填在体育类“体育本科”栏;体育专业高职高专志愿填在体育类“体育高职高专”栏。体育类考生还可根据自己文化课考试科类和成绩填报第一至第四批志愿。

  99.填报体育专业志愿要注意什么?

  (1)填报体育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填报武汉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单独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

  (2)同时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和武汉体育学院单独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既可以填报武汉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的体育专业,也可以填报其它院校体育专业。

  (3)没有参加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等同于无效志愿。

  (4)各招生院校对考生身高、体育素质和文化成绩有不同要求,考生应在了解所报院校的规定后填报。

  100.体育专业按什么成绩投档?什么时候录取?

  体育类本科、高职高专分别划定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将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

  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时间:7月11日—20日;体育专业高职高专录取时间:7月29日—8月4日。

  第八部分军事、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和国防生招生

  101.军事院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军事院校不得录取无军校志愿考生,不得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批次线下的考生。军事院校、国防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军检面试合格考生中征求意见后调剂录取。

  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要求,军事院校本科录取执行各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02.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基本条件:有志献身国防事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体检的基本要求(如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裸眼视力4.5(0.3)以上)。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体检情况决定是否报考军事院校,如果年龄、身高、视力等基本条件不符合军校要求的,即使填报了军校志愿,也没有资格参加军检面试。往届生填报军校志愿等同于无效志愿。

  103.军事院校招生有哪些程序?

  (1)填报军校志愿。高考结束后,有志报考军事院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于6月10日至15日填报军事院校志愿,并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表》,将表交所在中学,由所在中学和当地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

  (2)确定军检面试名单。参加军检面试的考生,由省招办和省军区招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信息为依据)、年龄和往届生情况,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所院校参加军检面试的人数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4倍(分文理科和男女生)。对填报军校志愿、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身体条件、政治考核等符合军检面试要求的,全部可以参加面试和体检。对一本院校参加军检面试不足招生计划的3-4倍的,军检面试控制分数线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线。省招办将有资格参加军检面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网络通知各县市招办,县市招办通知相关中学。考生可通过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自己是否能够参加军检面试。

  (3)参加军检面试。考生于6月29日至7月2日到指定地点参加军检面试。军检包括体检、面试和政审。军校招生体检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产科、心理检测、B超和心理检测等项目。面试主要是检测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检验考生的反应能力、心理气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需要。面试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提问,二是观察,三是检测。面试结论和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4)录取。省招办将达到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军检面试政审合格考生档案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军校择优录取。

  104.军检面试是如何进行的?如何了解军检面试结果?

  军检面试点分别设在武汉市(含孝感、黄冈、咸宁、黄石、鄂州、仙桃、天门、潜江)、宜昌市(含荆州)、恩施、襄樊市(含荆门、随州、十堰、神农架林区)等4个城市,军检面试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日。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设点市的军地招生部门共同承担。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到面试点领取全省统一打印的印有考生姓名、报名号、电子相片的《政审、面试结论和体检表》,凭该表和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集中组织在部队医院或医疗条件较好的地方医院进行,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招办下发的军检面试参检名单之列的考生,即使参加了军检面试,其军检面试结果不予认可。

  考生的《政审、面试结论和体检表》在传递、填写时,要注意保持表格平整和清洁,以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军检面试结束后,省招办将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其不合格原因通知各县市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

  105.什么是国防生?国防生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校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招生院校主要为第一批本科院校,其中国家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占多数。与军事院校相同,国防生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报考国防生的基本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军校非指挥类招生体检要求,一般对考生的视力要求比军校适当降低一些。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一般为10000元/年),参加部队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分配到定向国防单位担任军官。国防生本科毕业时,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报考军队或地方院校的研究生,也可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比其他考生多了一次录取机会。我省将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在提前批没有录取为国防生,还可参加第一至四批院校的录取。从近几年录取情况看,由于考生对国防生情况不太了解,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是很多,大部分院校录取国防生的分数要比同校其它专业低一些,所以,高考成绩刚刚达到批次线的考生报考国防生,录取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有人形象地说:“报考国防生,上名牌大学,圆军旅之梦,为家庭省钱,无就业之忧。”

  106.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如何进行录取?

  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军校和国防生录取时,省招办将该院校合格生源中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投给院校,由院校从高分到低分审录;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填报该校后续志愿的合格考生按比例补投;第三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省招办向院校提供未录取的军检合格生源信息,由院校将同意调剂到本校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省招办审核后投档。

  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军校,指挥专业在一本线上调剂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可以降分录取,但不能低于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4日。

  107.报考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报考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的考生,年龄要求在22周岁以下(外语专业20周岁以下),未婚,身高、视力等身体条件符合院校招生的要求。

  公安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不低于45公斤。(2)双眼裸视力:4.8(0.6)以上。(3)两耳无重听,无口吃。(4)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澳抗阳性。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公安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左右眼单眼裸视力4.5(0.3)以上。

  司法院校(专业)也对考生身体条件提出了基本要求,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等。

  108.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需参加哪些项目的体能测试?如何参加面试、政审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项目:男生,5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生,50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6月29日考生到县(市、区)招办、所在中学或公安机关(公安专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教育处网页)查询本人是否进入“公安院校初选考生名单”,以及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地点。

  进入“初选考生名单”的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4日到湖北警官学院(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86号)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时须带上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薄),并按规定缴费。

  109.报考提前批录取的机要、安全、司法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面试、政审和体能测试吗?如何参加?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提前批录取的机要、安全等专业,需要对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试,学校委托湖北省机要局组织政审和面试。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要求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该校的录取。该校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委托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7月初,地点一般安排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武昌校区,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道538号,原湖北省司法学校)。测试项目为:男生,5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生,50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在提前批招收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专业,不单独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录取时,院校按高考体检信息,在投档考生中依据司法类专业招生条件择优录取。

  110.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如何录取?何时录取?

  在提前批录取的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录取时,省招办将政审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比例投档给院校,由院校审录,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后续志愿补充。

  航海类专业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批次线下20分按志愿投档,由学校按航海类专业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本科录取时间7月11日至14日;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在第三批本科之后、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之前,即8月5日-7日。

  111.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什么?

  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志愿在高考后估分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15日。本科、高职高专志愿分别填报在文理类提前批本科栏、文理类提前批高职高专栏。

  (1)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等多种类型,录取是有规定顺序的,投档的顺序一般是先投文理类,再投艺术类,最后投体育类。由于每类录取的要求和分数差异较大,建议考生最好只选报其中一类,不要跨类兼报。如果跨类兼报了,只要是按志愿录取的,不管录取到了哪一类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档。

  (2)考生如果不想就读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和国防生等提前批院校(专业),最好不要填报这些院校志愿,被提前批院校录取后,就不能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3)填报了上述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要关注和及时了解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名单的公布,接到参检通知后,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

  (4)女生不要填报已明确规定不招女生的专业。

  (5)从近几年报考公安类志愿分布情况看,公安院校生源不平衡。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考生较多,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的考生较少,很多考生因志愿过分集中失去了录取机会。因此,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成绩,切合实际地选报院校。

  (6)武汉理工大学、华东船舶学院等院校既招收国防生专业又招收航海专业,考生只能选其一,不得兼报。

  112.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省一般将航海类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航海类专业一般只招男生,而且对考生的视力、身高、体重、肝功能等身体条件均有要求。如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考生的裸眼视力在5.0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要求1.65米以上等。航海类对考生身体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院校的招生章程。

  在录取过程中,航海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降20分投档,高考成绩略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可以填报航海类专业,争取录取机会。

  第九部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

  113.2011年我省开展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探索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办法、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精神,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号)文件,文件规定,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主要内容:①2011年在机械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技能操作考试,开展以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②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骨干高职建设单位面向中职毕业生自行组织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按照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自主确定招生办法,单独进行招生考试录取。

  114.中职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哪些途径?有什么区别?

  2011年我省中职毕业生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报考普通高校:

  一是按照原有的办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

  二是参加高职院校举办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到高职院校学习。

  三是机械类专业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全省机械类专业统一技能操作考试,单独录取。

  项目

  普通高考

  高职统考

  高职单招

  机械类试点考试

  报考对象

  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

  机械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报名时间

  2011.1

  2011.1

  2011.3

  2011.3

  技能考试时间

  2011.3-4

  2011.4

  文化考试时间

  2011.6.7

  2011.6.7

  2011.4.10

  2011.6.7

  录取办法

  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学校单独录取

  填报志愿单独录取

  其他

  115.哪些中职毕业生可以报考机械类专业的统一招生考试?如何报考?

  机械类专业试点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凡经我省注册具有正式学籍和我省常住户口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等机械类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以前,具体时间各地自行确定。

  符合报考条件尚未办理高职统考报名手续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已经报名参加2011年高职统考的考生,本人自愿,可选择参加机械类专业统一技能操作考试。此类考生应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重新报名。

  116.机械类专业技能考试、文化考试有哪些科目及分值?

  机械类专业考试分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文化综合考试主要考核基本常识、语文和数学基础知识,共200分。专业技能考试为实际操作,考试标准为初级工技术标准,考试内容为钳工技能、车工技能、铣工技能,考生任选一种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次。A为90分以上(含)、B为80-89分、C为70-79分、D为60-69分、E为59分以下(含)。E等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117.机械类专业技能考试、文化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何安排?

  机械类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地点设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考试地点由报名所在县(市、区)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18.机械类专业如何进行录取?

  机械类专业单独安排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合格上线考生按照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机械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与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录取时间同步。志愿填报在中职本科、中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中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录取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19.哪几所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

  2011年,我省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有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等4所骨干高职建设单位。

  120.中职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招考试?

  凡经我省注册具有正式学籍和我省常住户口的中职学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已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中职毕业生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单独招生章程,选报相关学校和专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9日——4月8日,考试时间从4月10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各院校公布为准。

  121.高职院校单招如何进行考试和录取?

  院校考试包括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具体考试办法由院校制订并公布。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单独招生计划,依据招生章程,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结合考生志愿及专业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在5月底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公示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已被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高职统考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不影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或机械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具体招生考试方案由各高校制定,省招办审定后予以公布。

  122.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哪些?

  对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是语、数、外、计算机应用基础四门成绩之和,不含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高职高专单独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123.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院校(专业)录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院校(专业)分四个时间段录取:本科专业与第二批本科同步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8日;艺术高职高专与提前批高职高专同步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29日-8月4日;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时间为8月8日-13日;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时间为8月14日-20日。

  124.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不受专业考试类别限制。

  (2)我省对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设置了单独的志愿栏。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志愿全部填写在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志愿栏,填在其他志愿栏上的志愿无效。本科志愿填写在中职类本科栏;高职高专(一)志愿填写在中职类高职高专(一)栏;高职高专(二)志愿填写在中职类高职高专(二)栏;报考高职高专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填写在中职类高职高专艺术栏。

  (3)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报考中职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均可填报两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填报一所学校;第二志愿为4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即考生可以填报4个院校志愿。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填报艺术高职高专志愿,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学校。

  (4)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

  (5)参加普通高考的中职毕业生,只能填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志愿,不能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志愿;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只能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院校志愿,不能填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院校志愿。

  (6)参加高职统考且艺术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高职高专志愿,志愿填在艺术高职高专栏。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成绩,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高专志愿。

  125.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院校如何录取?

  本科和高职高专均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高职高专单独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将线上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比例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后续志愿补充。

  第十部分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生

  126.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是什么?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规定的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其毕业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认定是否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从2012年起执行教育部规定,原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将调整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127.高水平运动员如何进行专业测试?

  我省对部分项目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统测项目有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武术、跆拳道。凡报考省内外院校招收以上项目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测,我省统一确定统测各项目的合格成绩标准,公示各项目合格考生名单,统测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作为高水平运动员录取。部分院校根据本校招生需求,对全省统测合格、报考本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还要进行面试和测试。

  在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中,我省对部分项目没有组织统测,如射击、赛艇、棋牌、橄榄球、攀岩、棒球、垒球、龙舟、桥牌、柔道、击剑、摔跤、冰雪项目、手球、网球等,我省未组织统测的项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项测试,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考生的运动水平确定录取考生文化成绩是执行二本线还是二本线的65%。招生学校在4月10日前将合格考生及其录取时执行的文化录取标准报省招办,省招办集中在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招生学校不得在高考后确定考生的文化录取标准,不得在录取过程中变更考生的文化录取标准。

  128.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填报在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志愿栏内。录取时间为提前批本科之后第一批本科之前。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内,不单独设立志愿栏,录取时间与第二批本科同步。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文化分数线为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招办按有关录取标准审核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成绩标准,由全省在统测合格考生中按项目及一定比例统一确定。只有达到标准的考生,才能按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

  根据我省文件规定,我省省属院校可在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测入围的考生中,采取高校与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达到院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其中高职高专录取可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129.高校单独考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和办法是什么?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可以通过单独考试招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者。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高校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但要参加全国高考报名。

  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招生录取办法为:由个人提出申请,高校专家推荐,高校招生、体育和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其运动水平和文化水平进行考核、测试,由高校提出经校长(或主管招生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签发的书面报告,并提供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名次证书、参加全国体育竞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省招办进行公示,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

  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130.报考艺术特长生的条件是什么?

  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参加市、州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得一、二等奖者。社会音乐、舞蹈等级考试证书不属于获奖范围。

  131.艺术特长生如何进行专项测试?

  在鄂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实行全省统考,测试项目有管乐、民乐、声乐、舞蹈、弦乐、综艺共6个项目,每位考生限报一项。部分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需求在全省统一专项测试的基础上,对参加全省统一测试合格、报考本校的考生还要进行面试和测试。许多省外高校以艺术冬令营形式进行艺术专项测试。一般情况下,艺术专项测试在前一年年底报名,寒假期间测试。具体报名考试安排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公布。考生报名参加学校的艺术专项测试合格后,还要与学校签订协议(多数学校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本校)。

  132.艺术特长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在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志愿栏内。录取时间为提前批本科之后第一批本科之前。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艺术特长生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内,不单独设立志愿栏,录取时间与第二批本科同步。

  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可执行省统一划定的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的艺术特长生,在专项测试合格基础上,只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艺术特长生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未经教育部、省招办和高校作为合格艺术特长生公示的考生,不能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录取。

  根据我省文件规定,我省省属院校可在全省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入围的考生中,采取高校与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达到院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其中高职高专录取可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一部分其它类型的招生

  133.哪些考生具备保送资格?保送生如何录取?

  一、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武汉外国语学校可以推荐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作为保送生。由教育部直接下达推荐限额,公示推荐名单不得超出下达的额度,参加测试和录取的考生不得超出公示名单。武汉外国语学校应将推荐选拔条件、程序及名单在向高校推荐之前报省招办核准备案,推荐名单和录取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布。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普通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教育部每年集中公布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考生,不能作为保送生录取。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学校校园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134.高校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哪些?有哪些政策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可按规定进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运动训练、民族体育、插班生、高职院校提前单独录取、特殊教育专业招收残疾考生等。

  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录取均由招生高校负责,招生高校于6月30日前,按教育部规定将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建库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均要进行公示。

  135.空军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如何录取?

  我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检与面试工作由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考生基本条件为16周岁至19周岁,男生身高为1.65m-1.85m,女生身高为1.65m-1.78m,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个别机种放宽到0.8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报考者要通过体格检查、心理素质检测、政治审查、文化考试、入校前复查以及审批录取等六道关才能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学习。空军飞行员实行提前单独集中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空军招飞局划定。审批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治、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都优秀的考生实行优先录取。省招办按照招飞中心提供的上线合格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GB16408.3-1996]执行,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0.5(C字表),体重50公斤以上。学生在所在中学报名,按照《招飞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由中学对报名学生目测筛选,然后由航空公司进行“招飞”初选。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航空公司招飞办和保卫部门组织政审,合格者于高考后进行身体复查,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提前单独集中录取,高考成绩应达到规定的分数线以上,单科成绩也有一定的要求,省招办按照航空公司提供的上线合格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136.香港和澳门地区有哪些高校在我省招生?考生如何报考?什么时候知道录取结果?

  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12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其他10所实行单招。澳门特区高校有5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与国内其他大学一样参加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这两所高校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栏,省招办将填报这两所高校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录取名单,省招办按照学校确定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根据两所学校要求录取内地考生不考虑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政策,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录取。录取时间是7月11日-14日。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

  报考其他港、澳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考生可登录有关高校网址按要求直接报名,自行下载报名申请表,并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将有关材料直接寄招生学校。省、市、县招办不负责这些院校的报名。报考港澳高校的考生,还可以填报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香港10所单招高校将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省招办,被这10所高校录取的考生填报的志愿作废,不再参加内地其他高校的录取,省招办不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向内地其他高校投放被录取考生档案。

  一般情况下,这些院校报名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底,部分院校还组织笔试或面试。就读香港院校的学生每年所需费用一般在12-16万港币左右(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就读澳门院校的约为5-6万澳元左右(含学费、食宿费、生活费)。

  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第十二部分高考体检

  137.考生如何了解高考体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规定了因考生身体条件不能录取的专业和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cn/)查询具体内容,或到各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校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咨询了解高校招生中不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138.今年高考体检政策有哪些新的变化?

  今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育部教学司[2010]22号),对普通高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中涉及乙肝检查项目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中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二是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139.我省高考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有哪些?

  高考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各县市招办制订并公布体检日程安排——中学组织考生参加体检——考生参加各项目体检——医院录入体检信息并核对——通知考生体检结果(发放《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或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考生申请复检——各地上报体检信息。

  140.考生体检在哪里进行?何时进行?

  体检机构由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考生体检在确定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进行。全省高考体检时间从3月17日至4月17日进行。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注意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141.高考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142.考生如何填写既往病史?

  《指导意见》中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虽然对某些疾病录取原则放宽,但作为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这样有益于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时也可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如果隐瞒病史,不符合《指导意见》中的录取规定,即使录取,入学复查也会被招生学校发现并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考生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把认真填写既往病史视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既往病史是指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主要是《指导意见》中所列的疾病,一过性疾病不在此列)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目前恢复情况如何。

  143.体检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要服从学校和体检单位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平静的心情。体检时不戴隐形眼镜。考生要注意查核自身所体检项目是否已检查完,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单项情况,发现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体检单位规定的程序向学校或体检单位反映,安排复检。

  144.为什么考生要高度重视《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

  《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准确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考生及时查看通知单,可以发现体检中可能出现的错漏,便于复查纠正。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有时会出现因体检结果出错影响录取的情况,如身高1.7米,体检结果记载为1.1米,考生没有阅读通知单,没有提出异议,从而影响了考生录取。像这种情况可以在阅读通知单时发现。如果考生不认真阅读通知单,就等于放弃了自身的权益,可能会影响录取。

  14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向县市招办或体检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146.高考体检专项复检地点、时间、项目和步骤是什么?

  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我省高考体检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专项复检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专项复检原则上是对体检标准比较难以把握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如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结核病、肝功能异常、肾炎、青光眼、肢体残缺等疾病,视力、身高、体重等较易把握标准的项目一般不安排专项复检。

  专项复检的步骤:(1)考生向县(市、区)招办提出专项复检书面申请,填写《高考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2)县(市、区)招办与体检机构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然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一张空白体检表。(3)考生凭申请单和空白体检表到省招办办理专项复检审核登记手续,再到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4)负责专项复检的主检医师在核实复检申请单和考生身份后,按程序对需复检的项目进行复检。(5)考生带已复检的体检表及有关体检单据到省招办办理体检信息更正手续。(6)考生将加盖专用章的复检体检表交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档案袋。

  第十三部分违纪违规处罚

  147.对加分投档考生违规处罚有哪些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社会考生由县级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级招办。县、市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中学和县市招办公示的信息要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高校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省招办。

  148.对考生在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违规处罚有哪些规定?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0]1号文件规定,对违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理:

  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级招办或高校,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

  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149.对招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罚有哪些规定?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校招生考试的计算机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他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150.对严重违规的招生高校处罚有哪些规定?

  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本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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