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正式确定我省高考加分照顾条件。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能超过20分。
省高招委要求,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在投档录取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