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几家欢喜几家愁,自6月25日18时自治区正式面向社会公布高考成绩后,或喜或悲在新疆14.77万考生家中上演。
“女儿考了500多分,这下我放心了,可以在家躺着等重点大学录取了!”考生家长沈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女儿估分太过小心,估低了20多分,分数出来后,比想象中的高很多,他非常高兴。
新疆都市报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考生估分和高考实际成绩相差不多,或略高于估分。
当然,对于高考分数感觉不满意的考生及家长,可于本月30日之前复核答题卡(卷)成绩。
按照自治区招办规定,高考成绩公布后,如个别考生对高考成绩质疑,可到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领取《201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复核答题卡(卷)成绩申请表》,如实填写需申请复核科目及原因,经考生所在中学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
此外,按照《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规定,考生分数、录取结果等个人信息应属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和资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除各级招生机构内部工作使用和向考生本人提供外,一律不允许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排名和统计升学率。对违反规定泄露高考信息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新疆都市报记者刘雅娴)